本报讯(记者蒋长顺通讯员贺兴)“感谢帮助,这2万方石料总算拉走啦!我心里的一块石头可落地了,不然的话,这次公司要面临巨大的处罚风险……”8月8日,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某石材公司采矿场就非法侵占河道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时,该公司负责人陈某激动地说道。
2021年,陈某在郧阳区南化塘镇青岩河村梁家凹处开了一家石材公司。公司位于青岩河附近,石料开采占用了部分河道。今年2月28日,有志愿者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反映了该公司采矿场非法侵占河道问题。郧阳区检察院检察官第一时间开展实地调查。检察官在现场看到,青岩河一截河道被石料堵塞,另一处石料加工场地堆占了河道三分之一的宽度,存在行洪隐患。
在该公司办公室,检察官找到陈某了解情况。陈某解释道,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企业前期采挖堆放的石料未能及时清理,公司采矿许可证已于2022年12月24日到期,若再清运石料会存在涉嫌非法采矿风险,可能被巨额处罚。
今年3月1日,郧阳区检察院决定对该案进行立案审查。随后,检察官走访了区国土、应急、水利、矿山执法等相关部门,了解相关情况,听取意见建议。3月6日,该院专门召开公开听证会,全面听取听证员和相关当事方的意见。通过公开听证,各方形成共识:企业制定河道清理方案,确保汛期来临前河道畅通;清理过程中不得再采挖和加工石料,接受国土、应急、矿山执法部门监督;水利部门做好河道清理期间的督导和后续验收,当地政府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监管及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对接。
据此,该院当场向区水利和湖泊局、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涉案公司及时清理河道砂石,恢复河道原貌,确保行洪安全和生态环境不受破坏。在后期整改期间,涉案公司经过近两个月的连续施工,将河道内堆放的2万方石料和石料加工占用的场地全部清理完毕,并在河道两岸栽植树苗5000余棵。
经第三方机构评估,该河道经整改后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河道宽度、深度满足行洪要求。
[版面编辑:肖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