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返还被扣押的涉案财物

日期:08-15
襄阳市检察院湖北省检察官

监督返还被扣押的涉案财物

6月,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检察院在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巡查工作时发现,某建筑公司建筑钢管被盗一案,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将暂扣于某废品回收站的189根钢管返还该公司,但该判决生效后相关部门迟迟未执行到位。对此,该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及时沟通会商,督促司法机关尽快向该公司返还被扣押的涉案财物。

日前,检察官来到废品回收站,对189根钢管返还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图为钢管装车后,该公司负责人向检察官展示用手机拍照软件识别钢管数量的情况。

本报通讯员严婉莹摄

[版面编辑:马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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