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桂古代清官廉吏|刘博古:勤政爱民 民多爱之

日期:08-14
清官廉吏贵港市

刘博古,籍贯及生卒年不详,南汉乾和(943年-957年)中期,曾先后任浔州(今广西贵港市桂平市)刺史、贵州(今广西贵港市)刺史。

常施惠政,民多爱之

刘博古在地方施政,留下“有惠政,民多爱之”的名声。

南汉刘䶮在位时期,他依靠士人治政,为推行仁政打下一定基础。比如,在诸州刺史人选的安排上,他选派士人出任,此举改变了以前以武人为刺史的流弊,避免武职官据地称雄的隐患。而这种做法,出现了“稗宣政教”,使“民受其福”的效果,因此,南汉时期的地方吏治是比较澄清的。

刘博古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任浔州刺史、贵州刺史的。后来史籍对南汉地方官施行惠政进行了记载,其中,就有对于刘博古的赞誉。比如,史籍记载:祯州(广东惠州市)刺史简文令“尽心民事”;浔州(广西贵港市桂平市)刺史刘博古“有惠政,民多爱之”;郴州(湖南郴县)刺史陆光图“至郴,周恤穷民,招辑兵士,民皆呼为‘陆父’”。

体恤民生,安居乐业

在地方施政过程中,刘博古坚持深入群众,听取群众心声,做到勤政爱民,为当地百姓办了很多实事,受到百姓拥戴。其中一件,就是他对于“唐式”建筑的推行以及对于唐装的倡导。

当时,贵港地区的村民群众住房条件很差,而且还不实用。刘博古经过对建筑、地域等方面的研究,认为引导老百姓兴建“唐式”建筑,能够改善村民群众的居住条件。

刘博古与当地官员亲自制作房屋图纸,到群众密集的地方进行宣传,还在城区周边建就样板。很快,“唐式”建筑得到很多群众的认可,得到大范围推广。这种建筑用红砖绿瓦做主要结构,使用砂石砌成,建成的房屋规模整体结构呈端正的四方环绕状,有厅、有房、有牲口栏,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建筑坚固耐用,通风卫生,既适合城市居民,又适合在广大农村推行。

在贵港农村建房,刘博古引导村民群众多选山坡旱地,不占用农田,这样便使得建房与耕种两者并存,既解决了住房问题,又能够继续在周边发展生产。

刘博古还是唐装的积极倡导者,通过大力倡导唐装,既融入中原生活风俗,又改善了地方居民传统的穿着条件。

“崇橘”尚廉,廉石精神

刘博古作为地方官员,他感念当地三国时郁林郡太守陆绩的怀橘之孝道,也推崇其载石之廉洁风格。所以,他亲自在陆公井边栽橘一株,以示纪念,后来,陆公井又被称为“橘井”“怀橘井”,此地地名还定为“怀橘坊”。

清光绪年间,时任贵县知县蒋航,将刘博古栽橘的这一片区域定名为“橘井名区”,并亲自题签立牌楼,此牌楼至今仍然保存完整。

陆公井、“橘井名区”等成为人们追忆廉石精神、学习勤廉人物的精神财富。(贵港市纪委监委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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