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让运单加密成为“必选项”

日期:08-14
快递企业检察院鹤岗市黑龙江省检察官

8月9日,黑龙江省鹤岗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到快递网点对快递运单加密落实情况进行回访。刘道光摄

8月9日,黑龙江省鹤岗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到快递网点对快递运单加密落实情况进行回访。刘道光摄

本报讯(记者韩兵通讯员高天翼)日前,黑龙江省鹤岗市检察机关对全市快递企业运单加密工作进行抽查,结果显示,运单加密的覆盖率已经达到90%以上。

近年来,快递行业发展迅速,运单裸露姓名、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比较常见,由此导致电信诈骗频发、骚扰电话令人不堪其扰,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022年初,鹤岗市检察机关对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进行调研时发现,辖区部分快递企业对运单上的用户个人信息未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隐匿化处理技术。

检察官认为,实施寄递行业实名制保障了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但也加大了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经查,鹤岗地区高达90%的快递运单未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第51条的规定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手段保护消费者的敏感个人信息,存在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重大隐患。相关电商平台、网络商户在隐私运单设置上无统一标准。仅有个别公司在其业务系统中对用户个人信息定期进行消除或屏蔽,大多数公司在业务系统中未进行相关设置,导致用户个人信息长期保留在系统中,存在泄露风险。

鹤岗市检察院迅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邮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协调快递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经营者落实快递运单加密要求。检察官发现,本地快递企业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加密及其他相关设置,需要其公司总部在业务系统中进行操作或者授权,部分本地企业落实存在困难。为推动问题彻底解决,该院通过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联络机制,按照黑龙江省检察院《关于试点推广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方案》规定,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伍辉反映此情况。

借鉴检察建议内容,伍辉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建议:结合实际,推动寄递企业对用户个人信息主动采取相应的加密或去标识化等隐匿化处理技术;寄递企业应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处理活动进行全流程规范,在业务系统内定期消除或屏蔽用户信息;进一步优化寄递处理流程,建立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考核;加大对寄递从业人员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严格操作流程,细化管理措施,完善激励机制,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信息保护的规范化水平。

2023年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设立专门章节强化个人信息保护,禁止显示完整的个人信息,让运单加密成为“必选项”。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鹤岗市快递企业用户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版面编辑:周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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