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正式发布。《工作方案》提出瞄准国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加快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持续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率先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工作方案》针对性强、力度大、含金量足,从创建开放式产业创新生态、创建全球资源要素配置国际服务体系、创建高标准投资贸易保障机制、创建高品质的宜居宜业环境四个方面制定了12项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主要任务,进一步提升深圳对全球优质要素资源的强大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
解决难点卡点堵点
“《工作方案》起草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推动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难点’‘卡点’‘堵点’问题,同时对标国际国内营商环境国际化建设的先进水平,吸纳新加坡等国家的经验和做法,制定我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国际化的工作方案。”深圳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工作方案》鼓励深圳各部门、各区在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努力探索,积极创新突破。《工作方案》每一项内容都是具体可操作的举措,能量化的尽可能量化,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落实。
该负责人介绍,《工作方案》以市场主体的需求和感受为导向,按照企业反映需求的集中度和紧迫性,将“创建开放式产业创新生态”“创建全球资源要素配置国际服务体系”作为优化深圳国际化营商环境第一和第二板块;根据市场主体对我市营商环境感受度满意度的反映情况,将“创建高标准投资贸易保障机制”“创建高品质的宜居宜业环境”作为第三、第四板块。
在“创建开放式产业创新生态”中,《工作方案》围绕企业创新研发、生产制造、产业合作与标准互认等方面,提出加快集聚国际创新资源、完善世界级先进制造集群服务体系、加强国际间产业合作与标准互认等三项重点任务,突出回应了我市企业在开展国际化创新研发制造与产业合作,进一步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在营商环境优化方面的诉求。
在“创建全球资源要素配置国际服务体系”中,围绕企业全球配置资源要素的需求,《工作方案》分别从人才、金融、数据等要素,提出提升国际化人才服务水平、增强金融市场国际化功能、推动数据要素安全高效跨境流动等三项重点任务,最大程度回应了各类市场主体在要素全球化配置方面的迫切需求。
在“创建高标准投资贸易保障机制”中,《工作方案》围绕外贸外资企业重点关注的问题和诉求,提出了增强外资吸引力和向心力、提升线上线下“买全球卖全球”服务水平、打造高效便捷的跨境贸易服务体系等三项重点任务,帮助企业更好地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在“创建高品质的宜居宜业环境”中,《工作方案》围绕建设国际化城市环境,不断提升宜居宜业的城市品质,提出推进城市生活环境国际化,优化外籍人员来深工作生活相关事项的配套服务;创新知识产权全链条法律服务,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高标准完成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的目标;加强城市宣传推介和综合营销,讲好中国故事、深圳故事,全面提升深圳的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
扩大国际科技合作“朋友圈”
为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助推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把创建开放式产业创新生态放在主要任务的首要位置。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加强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
市科创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作方案》在“加快集聚国际创新资源”方面作了一系列安排,就是为了扩大科技交流的渠道与规模,实现深圳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科技创新开放合作。
“《工作方案》聚焦国际化的创新资源,重点强调了‘合作’,包括政府间、企业间的国际合作,还有各种国际论坛、会议以及信息平台。可以看出,深圳在集聚国际创新资源方面进行了主动、系统和完善的布局。”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公共经济研究所所长汪云兴说。
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国际化是此次《工作方案》最大的亮点。市科创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作方案》将建设国际化创新平台作为创新资源集聚的重要手段。国际化创新平台建设将重点瞄准全球创新资源集聚的国家和地区,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围绕“20+8”产业集群高效集聚技术、人才、资金、数据等各类创新资源要素,支持平台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海外科技项目落地、高端人才和技术引进等创新创业活动,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
构建更加符合国际化科研规则的项目组织实施机制。《工作方案》推行国际化科研规则,支持深圳创新主体通过设立联合实验室,与国外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发,强化需求导向的国际科技计划项目科研管理机制,在科研任务、技术路线和资源配置方面给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适应科技创新发展趋势和科研范式转变规律的客观需要。
办好科技创新主场盛会。按照《工作方案》,深圳将继续办好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西丽湖论坛等科技主场活动,鼓励各类组织开展跨学科、跨地区的学术交流和合作,打造全球科技创新合作分享与交流高地,更好展示深圳科技形象、科技实力、科学精神。
“《工作方案》关于‘打造国际化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提出的内容非常及时、正中要害。”深圳市服务贸易协会执行副会长杜英杰表示,近年来,深圳服务业快速增长,正逐步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源,其中生产性服务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总体上看,深圳生产性服务业产能规模和产业之间彼此融合度还不够高、贸易政策和公共服务协调机制有待提升,这也使得深圳服务贸易产出比和影响力与京沪两地仍有差距。《工作方案》提出要提升面向先进制造业集群化发展的国际化服务能力,推动工业设计、检测认证、工业电商、技术研发、综合供应链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应该说非常及时、正中要害,对今后深圳打造国际化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具有深远意义。
提升服务招引国际化人才
《工作方案》提出,提升国际化人才服务水平。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高层次人才招聘、薪酬、评价、考核、管理制度和服务机制,提升全球一流人才吸纳承载能力。探索建立外籍人才跨区域流动资质互认机制,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内其他内地城市认定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工作许可“异地办理、区域通认”。
“提升国际化人才服务水平抓住了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杜英杰表示,从深圳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现状看,尽管深圳“人才辈出”,但是在软件与信息技术、金融、保险等专业服务领域的专业化、国际化、高端化人才仍然不足,至少针对这方面人才的整合培育和优化配置上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长期看,人才是决定深圳产业向全球价值链高端发展的关键要素。
市科创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推动建立外籍人才跨区域流动资质互认机制的重要举措。完善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华工作、生活提供更多便利。
比如,对与上一工作单位终止合同后未出境且持有有效居留证明的外国高端人才,免于提交工作资历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等申报材料,并按照待遇最优原则,给予外国高端人才最长工作许可期限。
“对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其他内地城市认定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工作许可‘异地办理、区域通认’,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服务,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间的外籍高端人才流动,更好引进海外人才参与先行示范区建设。”该负责人表示。
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深圳连发三个工作方案加快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给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吃下定心丸,让他们发展更有信心、更有底气、更有干劲。图为正在崛起的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
连续三年获评全国工商联“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的深圳,继上月发布《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推出百项新举措之后,再放优化营商环境“大招”,连发三个工作方案——《深圳市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深圳市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全方位、各领域、深层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助理研究员、经济学博士徐常建认为,三个方案的出台实施必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助推深圳经济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徐常建认为,作为首批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优化营商环境是中央赋予深圳的重大改革任务,也是深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自2018年以来,深圳就明确把优化营商环境列为全市“一号改革工程”,先后推出了营商环境1.0、2.0、3.0、4.0、5.0版改革政策。今年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3年将推出营商环境6.0版改革措施。
徐常建关注到三个工作方案中有很多亮点。如《深圳市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提出的优化企业登记与退出服务、推动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平竞争等具体举措,积极主动为各类企业降低成本,让各类所有制企业享有公平竞争的机会,为民营企业创造了更多发展机会;《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提出,探索执法“观察期”制度、实施“综合查一次”制度等措施,体现了对企业的爱护和保护,让企业安心、放心进行生产等经营活动,政府做到有效监管;《深圳市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提出的推动数据要素安全高效跨境流动、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等举措,则展现了深圳积极扩大开放、融入国际市场的实际行动。
“方案中有不少举措是为解决目前深圳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而制定。”以《深圳市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为例,徐常建指出,深圳以工业立市,制造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是深圳发展的基础,也是深圳的优势所在。但是,制造业发展目前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发展空间不足、成本高。而该方案提出大力实施“工业上楼”计划,每年提供不少于2000万平方米高品质、低成本、定制化厂房空间;全面推进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土地整备,到2025年整备工业用地约15平方公里等措施。方案的出台将为深圳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提供空间保障,也能有效降低企业的成本。
此外,徐常建认为,方案中有一些举措将推动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比如在《深圳市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中明确提出,2025年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要达到77%以上,突出了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性和发展目标。在《深圳市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中提到,试行独立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3年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性质的公平竞争委员会,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审查、市场竞争状况评估。这些举措为各类企业进行公平市场竞争提供了保障,也是更好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的生动体现。
市司法局:建全链条服务机制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中提出,要优化涉企法律服务、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等举措,这些内容如何实施,如何惠及企业发展呢?昨日,深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局将以“先行示范”标准推进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打造全链条的司法行政服务机制,奋力争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快打造企业合规示范区
作为经济发展外向型特征明显的城市,深圳如何助力企业乃至行业行稳致远,应对国内外复杂挑战?深圳在全国率先提出“全面推进合规建设”,打造“合规示范区”,这是深圳不断优化涉企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做优做强的一大关键举措。
今年4月份,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打造企业合规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据悉,这是全国首个全面推进企业合规建设的政策性文件,为深圳企业合规建设制定时间表和施工图,推动制定国内首个企业合规建设地方标准。
深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深圳从顶层设计层面,打造企业合规制度规范体系。今年,该局指导成立了全国首个企业合规协会,集合专业资源,通过协会持续优化企业合规指导服务。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快企业合规示范区建设,加强重点领域合规治理。
在优化涉企法律服务,推动企业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中,市司法局在全国率先推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自测系统”,目前已有2.3万多家企业完成法治体检和数据自测。今后将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支持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引导建立风险管理体系等,助力企业增强合规风险抵御能力,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将法律服务送到企业“家门口”
龙华区大浪时尚小镇、罗湖区珠宝产业园区、南山区创智云城等是深圳知名的产业园区,深圳市司法局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搬进”了园区,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服务资源,重点面向企业提供便捷法律服务。在此基础上,市司法局指导各区结合实际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如龙岗区在13个重点产业园区建立面向企业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覆盖企业3.5万余家等,将公共法律服务送到企业的“家门口”。
一直以来,深圳积极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配套的高品质法律服务体系。
优化公证服务,护航企业发展。市司法局指导公证机构深化与银行、金融机构和资产管理公司合作推出贷款绿色通道和全流程服务,积极探索各类金融合同赋强公证、抵押和质押公证、提存公证,做好企业金融债权预防性保护。
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公证服务。深圳公证处成立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和创新服务中心,推动“存证通”升级2.0版本,帮助企业固定证据,预防和化解纠纷,已先后为相关头部企业办理存证1100多万条。
下一步,深圳将深化法律服务供需对接,完善律师服务民营企业长效机制,畅通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仲裁机构、调解组织等法律服务机构与企业联系渠道,为各类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探索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公证联盟,搭建良好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
深圳国际仲裁院:联动港澳面向全球建设国际仲裁中心
《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提出,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建设等推进域内外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举措。这些内容如何落实,如何惠及跨境商事主体?昨日,深圳国际仲裁院国际合作与发展处(自贸区仲裁处)处长黄郭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圳国际仲裁院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快建设联动港澳、面向全球的国际仲裁中心,以国际仲裁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随着大湾区人员跨境流动日益频繁,商业、贸易、投资、金融等各领域不断加深融合,跨境商事争议案件呈现迅速上升和复杂多样的态势。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的机制对接,更好服务跨境商事主体,深圳国际仲裁院早在2013年就牵头创建了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集合粤港澳三地18家主要商事仲裁调解机构,创设“港澳调解+深圳仲裁+跨境执行”的跨境商事争议解决模式。联盟主席由粤港澳三地“轮流坐庄”,合作机制充分体现开放、平等、透明。
为给当事人提供更高水平、更国际化、更多选择的争议解决服务,2019年,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19年在香港设立了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在一河之隔的两个不同法域构建“深港联动,促进跨境联动”,形成“深圳+香港”“双城两院”新发展格局,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
此外,发挥深圳先行示范作用,深入实施区域协同发展战略,深圳国际仲裁院还在江门设立“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以江门侨乡为支点打好“中国侨牌”,加强对珠江口西部地区以及粤西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黄郭勇表示,接下来,深圳国际仲裁院将继续联动港澳、服务内地,建设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一方面,以“双城两院”为桥梁和纽带,深化与港澳的合作,共同提升大湾区营商环境。另一方面,以深江仲裁合作为契机,将深圳和香港的高端法律资源引入珠江口西岸,提升侨都解决商事纠纷的质效,服务好深江经济合作区建设,打造珠江口西岸商事争议解决服务优选地,助力珠西、粤西乃至大西南的商事主体在“引进来”“走出去”中安心投资。
法律工作者: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有利企业安心经营
日前,《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下称《工作方案》)发布。《工作方案》的推出,不仅让众多企业及企业家欢欣鼓舞,也让法律工作者点赞。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理事潘翔说,《工作方案》将极大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深圳创建全国法治先行示范城市。
今年是潘翔作为执业律师在深圳办理诉讼案件的第24个年头。他亲身经历、见证着全市法院20多年来诉讼服务的改革历程。他说,当事人到法院起诉的第一步就是立案,创业者、投资者因生意上的纠纷起诉到法院,对寻求司法保护充满期盼,如果拖延立案和实施财产保全,将打击商事主体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的法律信仰。
“这五六年来,全市法院通过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实现了全面线上立案、线上送达,极大地提高了诉讼服务效率。也希望法院不断改进小程序的使用体验,将科技更好地赋能于诉讼服务。”潘翔认为,商事主体到法院诉讼不是为了走个程序,而是要实质性地解决纠纷,不能让诉讼程序“空转”。通过提高立案、审判的诉讼服务质量与效率,才能让司法公正看得见、摸得着,实现商事主体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获得感、体验感。
此外,《工作方案》还专门提出“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以前,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的问题,经常被刑事律师诟病。这也是困扰刑事辩护律师的三大难题。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敏律师表示,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不断完善,以及司法机关不断完善其工作方式,这些问题也不断在改进、完善。“《工作方案》提到‘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方面的举措,有利于化解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的问题。”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最大的风险在于刑事风险,如涉及民事风险,通常可以通过经济手段解决问题,但一旦涉及刑事风险,那么不仅人身自由受限,还会让企业受到牵连,导致企业亏损甚至破产倒闭。“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有利于企业安心经营,防控和化解经营风险。因为企业在律师的专业指导下,可以随时充分了解和知悉营商环境相关的法律风险,从而防控和化解相关法律风险。”陈敏说,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权利来源于当事人的授权,律师在协助企业依法经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过程中,权利越得到保障,越能落实好企业委托工作内容。因此,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就是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