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 办优"民生小案"

日期:08-09
刑事案件检察机关

福建:多点发力推进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

张仁平房燕瑜

正义网讯(记者张仁平通讯员房燕瑜)“今年1月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1.9万余件,综合利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措施,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这是8月7日,福建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通报的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控申检察部门履职办案的一项数据。

记者了解到,福建省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建立“四项清单”,深入开展重复信访积案“清仓”和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以检察履职践行“我把群众当亲人”,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进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

此外,通过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退役军人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加大对农村地区有因案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当事人、困难妇女、军人军属的司法救助力度,完善救助方式,提升救助效果。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办理的郑某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数据显示,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牵引,上半年,该省检察业务质量指标持续优化。做优刑事检察,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1280余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240余件;做强民事检察,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30余件,提出抗诉30余件,抗诉改变率94.6%,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90.6%;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做实行政检察,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7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780余件,96.5%的案件在诉前得到解决,提起公益诉讼260余件,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江苏宜兴:为轻伤害案件办理提供新解法

卢志坚赵志强谢遥英

正义网讯(记者卢志坚通讯员赵志强谢遥英)“因你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并向公证部门提存了3.5万元赔偿保证金,并取得程某谅解,我院决定对你作出不起诉处理。”近日,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对田某作了不起诉公开宣告。这也是该院积极探索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的一个缩影。

2022年9月,犯罪嫌疑人田某在就餐时,因琐事与程某发生口角并将程某打伤。经鉴定,程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今年3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宜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发现,当事双方因赔偿数额无法谈拢,始终未能达成刑事和解。

早在2022年7月,该院就为解决因当事人之间未达成赔偿共识造成的矛盾调处难题,与市公安局、法院、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建立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联合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在轻微刑事案件中,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赔偿意愿和能力,但由于被害人一方诉求不合理或无法取得联系等原因,无法达成赔偿谅解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在司法机关指导下向公证部门缴存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进行公证提存。司法机关在决定是否刑事拘留、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或适用缓刑时可将适用该制度作为酌定从轻的考量因素之一。

此时,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发挥了作用。考虑到田某无犯罪记录,且认罪态度好,有赔偿意愿和能力,承办检察官经研判认为,此案属于偶发矛盾引起的轻伤害案件,犯罪情节轻微,符合《意见》适用条件。

今年6月,田某在承办检察官的陪同下将3.5万元存进了公证处赔偿保证金专用账户。该院还联合律师、人民调解组织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当程某知道田某赔偿的诚意后,提出愿意再谈一次。日前,二人最终达成和解,程某获得合理赔偿,该院依法对田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目前,该院已适用该制度办理刑事案件8件,提存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39.5万元,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办案质效。

[版面编辑:刘钊颖张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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