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县乡一体化监督纠治微腐败

日期:08-07
纪检益阳市

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丨县乡一体化监督纠治微腐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皮家璇通讯员刘曼霖

“这是咱们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明细,大家如果发现问题可以直接向我或村‘两委’反映。”近日,在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大栗港镇五羊坪村,村纪检委员正将资金发放明细张贴到村务公开栏和村内主要路口。不久前,该村党总支原书记熊某某被查,随后该县以案为鉴强化村务公开,推动“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今年1月,有群众来到桃江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举报大栗港镇退休干部熊某某在任村党总支书记时涉嫌贪污退耕还林补助、奖励资金等,信访室随即将线索转交给大栗港镇纪委。

“熊某某是原六房村党总支书记,原六房村后来合并到了五羊坪村后继续担任村党总支书记。退耕还林补助从2003年开始发放,2019年停止发放,事情过去这么多年,农户说法不一,调取证据难度比较大。”该镇纪委书记傅嘉成介绍,在群众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反映前,镇纪委已对熊某某涉嫌贪污退耕还林补助问题进行立案审查,但因时间跨度大、相关资料缺失、镇纪委人手不足等原因,进展较为缓慢。

在镇纪委向县纪委监委提出申请后,桃江县纪委监委实施县乡一体化监督机制,以大栗港镇纪委为主体,统筹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村级纪检委员等力量组成联动小组,联合开展工作。

益阳市纪委监委推动开展县乡一体化监督,坚持县统筹抓乡促村,通过“室组地”联合办案、深化片区协作等方式,用活县、镇、村三级监督力量。益阳市七个县市区共划分为28个片区,由县市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一对一”联系指导一个联动片区的纪检监察工作,乡镇纪委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聚焦村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民生资金申报发放等重点环节强化监督,变基层监督执纪“单打独斗”为“联合作战”,解决基层监督面临的人情困扰、办案能力不足等问题。

“在力量整合上,我们既抽调第二纪检监察室、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等办案经验丰富的骨干力量与大栗港镇纪委联动协作开展工作,也从跟班学习的人员中抽调办案经验较少的纪检监察新兵参与其中,起到以案代训、实战练兵的作用。”桃江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周春晖介绍,该县纪委监委用好县乡一体化监督的实战平台,提升基层纪检监察队伍能力。

人员到位后,按照联动小组制定的调证方向、走访范围等,纪检监察室与大栗港镇纪委进村入户开展全覆盖走访,并到县财政局、镇财政所核实当年奖励资金发放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则前往县林业局等单位调取20年前的退耕还林补贴发放档案资料,村级纪检委员协助相关工作。

经查,2002年,熊某某负责原六房村退耕还林工作,经过村委会会议,决定将该村部分坡耕地进行整合,在面积上化零为整,再以熊某某及其两个儿子的名义申报退耕还林补助。2003年至2005年,熊某某发放了农户应得补助,但2006年至2018年,熊某某将其他农户的19亩林地以其父子三人名义申报补助,领取4.32万元补助后却未发放到农户手中。2016年下半年,益阳市财政局拨付五羊坪村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资金3万元,熊某某谎称是上级对他的特殊照顾,便领取了该笔资金。今年6月,熊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并按规定调整退休待遇。

案件查办后,按照县乡一体化监督实施要求,桃江县纪委监委督促指导当地以案促改。该镇通过“党委提、部门摸、村自查”三种形式,逐项排查梳理出村级小微权力治理风险点,统一对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工程管理、惠民惠农4个方面29项小微权力运行进行规范,明确事务名称、责任主体、运行流程、廉政风险点、廉政防控措施等具体内容,以“一事一清单”流程图的形式规范权力运行。同时,组织机关干部、各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小微权力清单学习培训,针对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引导规范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通过整合基层监督力量,益阳市推动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1451件,查处惠农补贴资金、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等问题118个,处理处分2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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