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追授冯振、熊丽同志“北京青年五四奖章”的决定》。
冯振,男,汉族,1992年12月生,山东济宁人,中共党员,生前系北京市海淀区北安河消防救援站特勤一班班长、西小营小型站站长,一级消防士消防救援衔。7月31日12时15分,冯振同志在北安河北路营救被困山洪急流中的群众时,因连续作战体力耗尽被洪水冲走。12时47分,冯振被营救,经全力抢救无效,于18时22分不幸壮烈牺牲。冯振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战斗在灭火救援第一线,累计参加灭火救援行动3500余次,营救遇险群众150余人,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嘉奖4次,多次获评“岗位练兵先进个人”。8月2日,应急管理部批准其为烈士,国家消防救援局为其追记一等功。
熊丽,女,汉族,1987年4月生,江西宜春人,中共党员,生前系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自7月29日起,熊丽同志作为门头沟区王平镇色树坟村的包村干部,一直参与防汛工作。7月31日9时30分左右,她在前往险情地点勘察途中被坍塌墙体掩埋,不幸遇难牺牲。熊丽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进取、勇于担当,事业心责任感强,表现优秀。
为表彰冯振、熊丽同志的先进事迹,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追授冯振、熊丽同志“北京青年五四奖章”,并号召全市广大团员青年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灵魂纯粹、信念如磐的满腔赤忱,向战而行、冲锋在前的无畏气概,甘于奉献、崇德力行的精神品格,埋头苦干、奋勇前进,在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北京篇章中挺膺担当。
责任编辑:刘德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