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监督推动清廉桂林建设提质增效

日期:08-04

8月1日,桂林市召开清廉桂林建设督导指导工作汇报会,听取清廉机关、清廉国企、清廉景区等9个清廉单元建设指导组工作情况报告,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清廉建设有关会议精神,从责任落实、工作成效、特色亮点等方面通报清廉桂林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推进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清廉桂林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贯穿“十四五”发展全局。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清廉桂林建设作为政治工程、书记工程、民心工程来抓,锚定“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目标,聚焦全面深化清廉建设的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看是否召开党委(党组)会传达学习文件精神、是否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进行具体解读、是否将文件翻印到最基层的清廉单元试点单位、是否制定清廉建设重点任务分解表逐条逐项贯彻落实,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全面深化各领域清廉单元建设。

深化推进清廉桂林建设,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是关键。市纪委监委把清廉建设列入政治监督和巡察监督重要内容,突出抓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领衔全面深化清廉桂林建设课题研究,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到联系县(市、区)开展“面对面”谈心谈话、“背靠背”谈话了解127人次,通过书记谈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谈书记,全面了解清廉桂林建设推进情况,有效压实各级“一把手”清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为保障清廉桂林建设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市纪委监委制定下发《关于强化监督责任保障清廉桂林建设深入推进的工作方案》,成立以市纪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紧盯政治责任、工作作风、工作推进和工作实效等4个方面11项具体内容开展监督检查,打好统筹协调、督促推动、组织落实系列“组合拳”,推动清廉桂林建设走深走实。

象山区纪委监委将清廉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政治监督检查等内容,通过合力联动督、蹲点调研督、常态一线督、重点专项督等方式,对工作重点不突出、力度不大、履责不到位、作风不扎实的有关单位,发放工作督办函,推动清廉建设走深走实。今年以来,该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0次,下发督办函1份,提出工作建议3条,推动问题整改18个。

在压实责任的基础上,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与职能部门协同联动,打造清廉建设示范标杆,重点推进“一带三区”建设,覆盖漓江流域12个县区的清廉漓江示范带,覆盖兴安、全州、灌阳、资源等县区的红廉文化示范区,覆盖灵川、永福、龙胜、临桂等县区的清廉乡村示范区,覆盖荔浦、平乐、恭城等县市的清廉民企示范区,形成“漓水清风”“湘江红”等一批清廉建设品牌。截至目前,全市正在推进324个清廉单元市级试点、30条清廉文化旅游线路、2条清廉家风研学线路建设,形成全域推进全面共进的良好态势。

既要激活清廉单元建设“细胞”,又要推动各领域清廉单元之间融通共建,形成清廉桂林建设集群效应。桂林市整合各类资源,把清廉家庭建设与清廉学校建设、清廉社区建设结合起来,评选36家桂林市社区(村)家长学校示范点,组织80余名专家、教师深入社区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将清廉家风课程融入家庭教育中,让好家风伴成长、清廉之风代代传。

各县(市、区)把清廉建设融入中心工作大局各方面全过程,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全州县把清廉家庭建设与清廉乡村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在村民家中悬挂“家规家训”,开展“好媳妇”“好婆婆”“好邻居”评比活动,为乡村振兴注入“家”能量。荔浦市、平乐县把清廉机关建设与清廉民企建设融合起来,推行“随叫随到、服务周到、说到做到”的“妈妈式”服务,呵护企业茁壮成长。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把清廉机关建设与清廉景区建设结合起来,推进清廉理念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开展乱建乱堆、乱砍乱采、乱挖乱倒、乱捕乱养等“八乱”整治,坚决当好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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