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因1.7万元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涉案数额不大,却让当事人刘某几经奔波,并在心中留下难解的“疙瘩”。7月28日,二级大检察官、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窦朝晖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与来自社会各界的听证员一起通过释法说理,帮刘某解开多年的心结。
“我是被错拘的,我的财产、名誉和精神都受到了损失,为什么不能获得赔偿?”整整两年,刘某为了一个说法深陷官司的旋涡,直到检察机关抗诉监督。
刘某与何某原为劳务关系。2017年3月21日,何某到银川市兴庆区法院起诉刘某,要求其归还借款1.7万元,法院判决支持何某诉求。刘某不服,称1.7万元为何某向其支付的劳务费,并非借款,并提起上诉,后被银川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于是,刘某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并提供案件新证据,证明何某在2016年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中,自认向刘某出借的1.7万元属于劳务费。其间,何某向兴庆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刘某以原案判错为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依法对刘某司法拘留15日。2019年5月,该案经自治区检察院抗诉,自治区高级法院再审后撤销了原判决,驳回了何某的诉讼请求。
案子虽然得到了纠正,但刘某认为自己被白白拘留了15天,心里很是委屈。2019年7月,刘某以错误司法拘留为由,向兴庆区法院申请国家赔偿,法院审查后决定不予赔偿。之后,刘某又以何某恶意诉讼为由,向法院提起财产损害赔偿诉讼,被一审、二审法院驳回。2021年,刘某又先后向银川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向自治区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诉,均被驳回。无奈之下,刘某再次找到检察机关,向自治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今年7月3日,自治区检察院对该案立案审查并成立专门办案组,由窦朝晖包案办理。窦朝晖反复核查案件相关证据,并通过接访当事人,认真倾听刘某诉求,查清案件事实。“这起案件本身不难,难的是如何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公平正义,彻底打开心结。”窦朝晖说,在征得刘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同意后,他决定以公开听证方式进一步释法说理。
7月28日上午,公开听证会在兴庆区检察院举行。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及听证会议题;刘某及其委托代理人陈述了案件事实、理由和依据;法院承办人阐述了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随后,听证员围绕听证议题依次向当事人和法院承办人进行提问。针对案件争议点,听证员认为,刘某在案件一审、二审环节并未向法院出示可证明1.7万元为劳务费而非借款的新证据,法院依据当时现有证据作出判决并无不当;在执行环节,法院依据已经生效的判决对拒不执行判决的刘某进行司法拘留,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能因此认为法院存在过错。
经过听证,宁夏天器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兵代表听证员发表意见。“5位听证员一致认为,法院在执行环节依据案件再审前已生效的判决对刘某司法拘留,并无不当。申请人提出的监督申请法律依据不足,法院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是正确的。考虑到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希望检察机关能够依据相关司法政策给予他帮助。”
“大家说的我都听明白了。感谢检察官、听证员对案件的关注,不仅让我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对公正的坚守,也感受到了对我们农民工群体的关怀。”听证会上,刘某当场表示撤回监督申请。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刘某还与他人存在多起劳务合同纠纷,窦朝晖要求省检察院积极协调基层院做好支持起诉工作,全力帮助刘某追讨欠薪。
“今天的听证会,既体现出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深化诉源治理的主动姿态,也体现出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务实做法,更体现出检察机关监督办案素质能力的不断提升。希望检察机关能继续充分发挥公开听证制度的作用优势,更好地为人民司法。”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员感慨道。
[版面编辑:张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