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开展案件信访件质量评查,总能发现自查自审没有发现的问题,我们已将这些问题详细记录,会后立即整改。”在第一协作区案件质量评查现场反馈会上,撮镇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诚恳地表态道。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纪检监察机构执纪审查水平,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近日,肥东县纪委监委启动全县纪检监察机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信访室联合组织实施,从各乡镇(园区)纪(工)委、县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和本委各室(部)抽调人员组成4个评查组,以协作区为单位进行交叉互查,以查代训、以评促改,推动案件信访件质量全面提升。
评查工作主要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5个方面进行评查、赋分,并根据得分情况,将被评查案件划分为A、B、C、D四个等次。对案件信访件质量高、工作做法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名次靠后的单位进行约谈,对D等案件重新审查调查。
“要紧盯案件程序、证据、事实、定性、量纪、适用条款等案件质量评查六要素,实现一把尺子量全局,避免定性量纪畸轻畸重,确保量纪精准,处分到位。”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要负责同志表示,这是查办案件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
为确保此次评查工作过程有序高效、评查结果客观公正,肥东县纪委监委根据以往评查和办案经验,综合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卷宗、个案交流等方式进行。评查案卷采取全覆盖方式,评查工作结束后,各评查小组形成评查报告,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和信访室。对质量评查中暴露出来的个性和共性问题,分单位形成问题清单,建立台账,“点对点”反馈,并通报办案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县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推动整改落地见效,形成齐抓共管案件质量的合力。
“严格把关才能促进案件信访件质量的有效提升。案件信访件评查工作既发挥了监督制约作用,又密切了协作配合,更强化了工作衔接。”肥东县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从源头上提高案件查办质效,才能化“事后”监督为“事前”提醒。下一步,肥东县还将开展案件信访件质量评查“回头看”,对此次评查反馈问题整改以及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整改走过场,同时持续深化案件信访件质量评查工作,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合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