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席世洪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期:07-27
人民检察院巴中市检察机关绵阳市受贿罪

正义网北京7月27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四川省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席世洪(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巴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席世洪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巴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席世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绵阳市原建设委员会副主任,绵阳市原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局长,绵阳市涪城区委书记,广安市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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