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
与4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新增隐性债务的表述相比,此次会议对地方债化解工作的表述出现了明显的变化。
对地方债表述有何新变化?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会议高度重视地方债务风险,总体思路延续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4月政治局会议的基调,但是表述也出现了明显的变化:不仅从增量和存量的角度,更加强调一揽子化债方案,这基于问题的复杂性以及债务和金融风险交织特征提出了系统性、综合性解决方案,这体现了中央一贯强调的系统思维和统筹理念。
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4月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新增隐性债务”;本次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
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直在路上
罗志恒指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强调系统、统筹思维。地方债务的形成原因复杂,包括体制性原因,又经过经年累月的积累,解决也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尤其是当前地方债务风险、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交织,需要注意处置的力度和节奏。
罗志恒认为,要有效控制债务率要处理好几对关系:第一是存量和增量关系,确保存量债务逐步化解,严格控制增量,中央对地方提出党政干部负责的机制,省以下政府关系也应该建立起市县党政领导负责机制,解决道德风险问题。
第二是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关系,隐性债务要逐步显性化,根据公共属性强弱划分为政府债务和企业债务,分别通过财政和市场化、法治化方式解决。第三是分子与分母的关系,即分子端的债务尽可能要有更大的分母端产出,必须提高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率。
短期要应对好债务到期后的再融资问题,避免引发处置风险,集中在拉长周期和压降成本。
首先,要安排财政资金偿还,通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为偿还债务留出空间。
其次,要通过债务置换、债务展期、债务重组、借新还旧等方式优化债务结构,减轻地方政府债务负担。
再次,要出让政府持有的股权、土地使用权以及经营性国有资产权益偿还债务,划转部分流动性较好的国资解决部分存量债务。
最后,要存量隐性债务显性化、市场化,部分债务合规转化为企业经营性债务,利用项目结转资金、经营收入偿还。要在存量隐性债务显性化、市场化的前提下,做好风险隔离,通过破产重整、清算等方式减计债务,避免风险传递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中长期要推动体制机制的联动改革。第一,要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界定政府职责与规模。深化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强化绩效管理。如果政府长期大包大揽,家长制的大政府必然收支庞大。只有简政放权,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大量的事业单位要么回归非盈利机构,要么走向市场自负盈亏。对人口流出地区的区县实施合并,减少财政供养人员。
第二,要建立匹配多元目标治理体系下的政绩考核激励约束制度和财政评估制度。第三,要建立政策出台前评估和实施效果问责机制,避免各领域风险蔓延至财政,避免风险财政化透支财政空间。第四,要深化社保制度改革,避免社保长期过度依赖一般公共预算补贴。
第五,要尽快稳定宏观税负,减税降费要从数量规模型转向效率效果型,重在落实落细前期的政策,强化针对性和精准性。第六,要优化债务区域结构,适度放宽都市圈城市群以及人口流入地区的举债额度。
第七,要优化债务性质结构,实事求是面对风险。提高国债和一般债比重,降低地方债和专项债比重。第八要强化财政与金融配合。财政为主,货币金融环境从数量和价格支持财政。
国金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赵伟认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直在路上,特殊再融资“接棒”成为防风险的重要途径、但更侧重于存量结构优化等。
回溯过往,2014年、2018年开始的两轮化债,分别主要采取地方债置换和市场化化债两类方式。2020年底以来,部分再融资券募资用途中开始注明“偿还存量债务”、或与化解隐性债务、缓释偿债压力等有关。置换债务的同时,部分省市通过控制非标等高成本负债、展期降息等,来优化债务结构、缓解付息压力。
赵伟指出,当务之急是稳定再融资现金流,除特殊再融资外,部分省市成功经验也可借鉴。恢复、稳定再融资现金流或是当务之急,部分特殊再融资或可“助力”,但债务付息压力或掣肘其扩张空间。特殊再融资偿还地方债本金及置换债、置换“隐债”等,或可解决部分地区再融资难的“燃眉之急”、尤其是部分弱区域。
同时也要注意的是,专项项目收益偏弱、叠加土地出让收入低迷等,或进一步加剧地方债偿付压力。此外,因地制宜下,部分省市剥离、转化债务,加强市场沟通等缓解再融资压力等经验也可借鉴。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张晓翀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