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消息,7月14日下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2023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相关待遇调整新闻发布会。会上明确,从2023年9月1日起,北京市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即从2320元调整到2420元,增加10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6.4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62元/小时。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河北、安徽、贵州、青海、山西、陕西、上海等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据上海市人社局消息,该市从2023年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590元调整到2690元,增加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3元调整到24元。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安徽从2023年3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其调整后的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首次超过2000元,上调幅度达410元。
根据人社部官网截至今年7月1日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全国有15个省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及以上,依次是上海、北京、广东、江苏、浙江、河北、天津、陕西、山东、四川、重庆、安徽、福建、湖北、河南。月最低工资标准方面,上海居全国第一,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方面,北京为全国最高。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的一项重要意义在于,将会相应带动相关待遇的提高,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保障水平。比如,失业保险金、加班费、病假工资、试用期工资等都会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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