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霄:督促修复矿区“创口”

日期:07-14
检察院

马霄:督促修复矿区“创口”

姓名马霄

单位河南省栾川县检察院

职务第二检察部主任

关键词生态修复

“非法采矿留下的‘创口’修复了,我们老百姓心里的‘伤疤’也愈合了。”看着昔日裸露的大理石采矿区已被长势喜人的复植林木所覆盖,河南省栾川县三川镇大红村村民李某面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难掩激动之情。

郑某等人在大红村非法采矿一案,是马霄印象最深的一起案件。2014年3月至2018年8月,郑某的石材公司在未依法取得采矿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大理石露天开采,使大红村1975平方米林地被毁。县地矿局(现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曾4次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该矿区也已废弃3年,但恢复治理工作仍未到位。2021年7月,大红村全体村民控告郑某等人非法采矿、破坏环境一事被县委批转至检察院,马霄和同事当即赶到现场调查。

2021年8月,栾川县检察院向县林业局发出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督促郑某及其公司履行在采矿区土地培绿的义务。林业局再次催促郑某履行恢复矿区植被的义务,但始终未有回应。同年9月,马霄再次电话提醒郑某,如果不尽快恢复植被,检察机关将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终于认识到问题严重性的郑某,积极筹措资金,于2022年3月对采矿区完成了补植复绿工作。

担任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3年来,马霄和同事共办理70余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

(检察日报记者刘立新通讯员吴占京)

[版面编辑:牛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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