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揪心事他终于能放下了
“感谢检察官帮忙,我们的婚姻登记总算理顺了,这件揪心事终于能放下了!”7月3日,一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的当事人阿卫(化名)对山东省乳山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李静贤表示衷心感谢。
结婚未达年龄,冒用他人身份办理婚姻登记
1993年4月婚礼前夕,阿卫和阿丽(化名)到阿卫所在的镇政府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工作人员询问了二人的年龄后,告知女方阿丽未达到结婚年龄,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听到工作人员的话后,两个年轻人顿时傻了眼。婚期已经定下了,亲朋好友也通知了,结婚证却办不下来,这可咋办?
回到家里的阿丽一脸愁云。家里人问清缘由后,就有“明白人”出主意说可以用别人的证明材料先把证领了。原来,按照当时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时只需要村委会出具的写有当事人年龄、身份证号码以及婚姻状况等基本信息的婚姻状况证明就行。“材料上没有照片,他们根本发现不了。”身边人的一句话,给阿卫和阿丽吃下了定心丸。
随后,家里人恳求村委会给出了一份写有他人身份信息的证明材料,阿丽便用这份证明材料与阿卫办理了结婚登记。次年,夫妻俩都达到结婚年龄之后,又以二人真实的身份信息重新办理了结婚登记。此后,二人一直生活在村里,谁也不会想到30年后这事会再起波澜。
因涉及重婚,办理独生子女待遇受阻
一晃30年过去了,阿卫和阿丽也已过半百之年。按照相关政策,60岁以后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待遇,而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提供机打的结婚证。于是,夫妻俩携带身份证和手写的结婚证去民政部门换证。然而,工作人员输入了二人的身份证号后,告知阿卫系重婚,不能换证。
随后,二人向相关行政机关陈述缘由,希望能按照实际情况将1993年的结婚登记进行更正,行政机关告知其去法院起诉。阿卫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1993年的婚姻登记无效。因过了起诉期限,法院不予立案。夫妻二人眼看着其他人都把独生子女待遇的相关手续办了下来,自己却无计可施,心里又烦又乱。
一次偶然的机会,阿卫夫妇了解到检察机关化解行政争议的职能后,急忙来到乳山市检察院,请求检察机关为其解决难题,理顺婚姻关系。
检察官查清事实,督促更正结婚登记信息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迅速启动调查程序,到外地婚姻登记机关调查被冒用人的婚姻登记情况,了解到被冒用人早在阿卫、阿丽登记之前已经和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检察官还来到阿卫所在村村委会调查二人的婚配情况,村民证实阿卫和阿丽在1993年结婚后,阿丽的户口就迁到阿卫所在的村子里,二人婚后一直生活在一起。
随后,承办检察官又到婚姻登记机关调查二人的婚姻登记情况及当年的婚姻登记政策,发现1993年阿丽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只是当时有提倡晚婚的地方性政策,所以才被告知不到结婚年龄,加之当时各地婚姻登记还没有联网,这才让阿卫同时有了两个结婚登记。
“是我们有错在先,我们认错,希望能将错误改过来。”阿卫夫妇焦急而又无奈的话语牵动着承办检察官的心。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检察官多次征询相关行政机关的意见,沟通法律适用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经过多次协商与探讨,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纠正错误登记,为当事人依法理顺婚姻关系。
对此,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依法为当事人理顺婚姻关系。行政机关采纳了检察建议,为阿卫夫妇更正了结婚登记信息,理顺了婚姻关系,办理了机打结婚证。阿卫夫妇携带新办的结婚证顺利办理了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相关手续。至此,阿卫夫妇的这桩揪心事终于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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