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委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反映该县旺茂镇售粮补贴资金存在被套取的嫌疑。博白县纪委监委成立专案调查组核实情况。
我和调查组成员调取了旺茂镇2020年售粮补贴的发放材料,售粮计划单、粮食收购结算单、售粮补贴明细表、粮食直补资金发放表……逐份材料比对、核实,我们发现所有的账面材料都比较完备。
正当调查陷入停滞,一份发放售粮补贴364824元的材料引起了我们的注意。这笔2020年度售粮补贴分别发放给了41户农户,但结算单和资金发放表中农户签名一栏,有多个签名笔迹相同。
带着疑问,我们调取41户农户在银行领取售粮补贴的原始凭证,发现他们在售粮补贴到账后,均在几天内全部一次性取出现金,其中37张取现凭据中的客户签名笔迹完全相同。
我们随机联系走访名单上的农户张某:“你好,请问你家里有多少水田,是否种有粮食,是否领取过售粮补贴?”
“我六年前就全家搬到博白县城居住了。家里的农田丢荒多年,没领过售粮补贴。”
“那存折怎么显示你领过补贴款?”
“你说这事,我倒想起来了。”张某说,“去年有一段时间,在旺茂镇粮所工作的亲戚刘某找到我,让我把存折借给他用,还问了存折密码。”
“像村民张某的情况,绝对不是个例。”凭借着多年的办案经验,调查组组长安排我们继续走访名单上的农户,发现与张某反映的情况大致相同。
紧接着,我们找来旺茂镇粮所职工和时任粮所负责人覃明进行谈话核实。
“我以低价从外地购进一批稻谷,通过本地收购粮的身份过磅、检验、入库和结算购粮款,从中赚取差价。”知道事情已经败露,覃明如实交代问题:“我以为账面手续都做得天衣无缝了,方法这么隐蔽不会被发现……”
为虚构本地农户收购稻谷,覃明让旺茂镇粮所的职工收集借用了41户本地农户的身份信息和存折,交由单位出纳刘某制作虚假的售粮计划单、粮食收购结算单、粮食直补资金发放表等材料,再安排刘某以农户身份领取补贴交给自己。就这样,覃明用41张存折套取了售粮补贴款36万多元。
最终,覃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罚金20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赃款。
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基层粮所制度缺失、管理涣散、监管匮乏等深层次问题,博白县纪委监委督促粮食购销主管部门、国有粮食企业逐级压紧压实责任链条,重点查找运行监管机制上的突出问题,制定完善县级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制度、国有粮食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措施,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