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集团出台5条规定确保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和人员健康安全

日期:07-08
雄安

来源:河北省政府网站

(记者郭东)近日,雄安集团出台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的5条规定,要求雄安新区各参建单位、运营单位,确保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和人员健康安全,杜绝因高温天气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规定要求,制定完善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相关工作。各参建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高温天气安全生产专项方案,按程序审批后严格落实。各单位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1次专项应急演练,结合实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急救药品,有人员出现中暑等症状时,按照预案采取必要处理措施。

各单位要做好防暑降温设备物资的配置、储备。在休息场所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高温天气下作业人员提供必需且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品及药品。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高温预警信息,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35℃以上、37℃以下时,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人员加班。

严格落实健康检查,对查出患有高温职业禁忌症的,要及时调离高温岗位。普及防暑降温常识、急救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强化巡查督查,确保措施落实。各项目网格管理人员要每日进行巡视,检查防暑降温设备设施运行、防暑降温措施落实、防暑降温饮品和药品供应等情况。各事业部、子公司要每周进行督检,对措施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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