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观察 别让垃圾遮蔽了月亮湖的美景

日期:07-05

月亮湖被誉为川藏线上的一颗“明珠”,在这里露营的游客可近距离感受原始森林、雪山、溪流等自然风光。然而,有网友近日发帖称,到了月亮湖却发现垃圾遍地,有人甚至煮了火锅后直接把底料倒在草坪上(据7月4日红星新闻)。

近几年,露营经济持续火爆,但是有的游客素质却没能跟上经济发展。一些游客抱着荒谬的想法认为,进入月亮湖露营地时,景区会收取25元的景区管理费,这就意味着可以肆无忌惮地扔垃圾。有网友怒怼:“如果交了管理费就可以随便扔垃圾,那在你家小区是不是也能乱扔垃圾?”

上述想法折射出一个问题,有些人的文明观念是“双标”的,他们在私人领域或许举止文明,但在公共领域却践踏文明,这种精致的利己主义者难以将维护公共利益摆在首位。景区属于公共领域,美景应由全人类共享,交了25元的景区管理费只代表可以进入露营场地,并不代表可以乱扔垃圾损害公共利益。地球的生态圈是不断循环的,倘若人人交了25元就将扔垃圾的一己之私最大化,最终只能是在“互相加害”中形成恶性循环。此外,景区管理费一般用于景区环境保护、垃圾清运、植被恢复、增添景区设施、道路维修等,清运垃圾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职能,交付景区管理费与乱扔垃圾不能画等号。

扔垃圾容易,捡垃圾却很难。此前报道显示,无论是在山东泰山、安徽黄山,还是湖南张家界,总能看到清洁工或志愿者行走在悬崖峭壁上捡垃圾的情景。或许只是游客随手扔下的一个塑料袋、小纸屑,都需要别人冒着生命危险捡起。随手扔垃圾俨然成了景区不能承受之重。月亮湖当地旅游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节假日他们一直在组织志愿者捡垃圾,但却赶不上游客扔垃圾的速度。可见,要保护好景区生态环境,单靠给游客捡垃圾远远不够,建立好惩戒制约机制才能痛击弊病。为此,有关行政部门要用好旅游不文明行为“黑名单”,完善相关处罚规定,对乱扔垃圾的行为依法处罚,狠刹不文明之风。

此外,景区和导游应做好旅游文明提示,强化对游客出行前的正面引导,倡导“无痕旅游”,必要时还可以让游客在进入景区前签署文明旅游责任书。在景区开放期间,园区工作人员要加强巡逻,并在重点位置安装摄像头,一经发现有游客乱扔垃圾,要及时进行教育、处罚。对于游客而言,要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针对景区管理中的问题建言献策,并监督举报不文明行为。

旅游只是反映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小视角,但往往能折射出文明缺失的大问题。高铁霸座、在公共场所吸烟、随地吐痰……此类问题老生常谈,却常论常新,可见构建一个文明社会要走的路还很长。文明其表,制度其里。文明的养成离不开制度的支撑。当制度和规则深入人心的时候,离真正的文明也就不远了。

[版面编辑:石佳见习编辑:张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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