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全部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并对重要岗位的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近日,柳州市柳江区纪委监委对该区残联开展监督“回头看”的时候,该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区残联财务管理整改工作源于去年该区纪委监委开展的助残资金发放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这份工资报销花名册上的签字笔迹极为相似,疑似为同一人签字。”2022年3月,柳州市柳江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该区助残资金发放使用情况开展检查,该单位资金台账中的一份工资报销花名册引起大家注意。
是虚报冒领,还是工作中图省事一人代签?大家决定找到花名册中的人员了解情况。
“我不知道这个苗木场,也没有在这个地方工作。”
“我没有领过这笔钱。”
……
经过多方核实,工资报销花名册上的人员均未在苗木场工作,也并未获取劳动报酬,签名更不是本人所签。工资报销花名册的字迹最终确认系造假,涉及金额共计10万余元。
柳江区纪委监委继续对相关当事人开展谈话,疑点直指苗木场负责人颜某某。
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颜某某对自己伙同经营合伙人骗取助残资金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我们在成功申报‘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后,发现补助资金账户上有剩余资金,就动起了歪念,于是一起制作虚假工资报销花名册,骗取助残资金用于个人日常生活消费。”
由于助残资金发放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该区纪委监委继续深入调查,发现按规定本应分两次拨付的助残资金,实际上一次性拨付,工作人员立即约谈相关负责人。
“因为他们说基地建设急需用钱,为了方便,在没有进行实地核实资金使用情况下,就一次性拨付了这笔助残金。”该区残联相关部门负责人韦某某解释。
经查,该区残联在监督管理中流于形式,对助残基地工作监督指导不到位,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环节审核把关不严,未认真调查核实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导致助残补助资金被虚报骗取造成重大损失。
最终,该区残联相关责任人员韦某某、咸某某等人受到政务处分,苗木场相关责任人颜某某、覃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退还违纪所得10万余元。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该区纪委监委于2022年8月向该区残联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他们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完善监督体系和加强内部监管。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推动下,该区残联对2016年以来助残资金进行全面重新审核,梳理完善制度漏洞10余条。(柳州市柳江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