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观察 酷暑之下,骑手们的“清凉圈”该谁来建

日期:07-04
劳动者高温

连日来,北京持续高温天气。为了给高温下的户外工作者们消暑降温,在北京的一条商业街,多家社会单位、企业自发参与,形成了一个“5分钟清凉圈”。不少外卖员送完午餐纷纷来到“爱心清凉点”,领取免费的矿泉水和绿豆汤(据7月3日央视网)。

酷暑之下,这则新闻让人深受感动,感动之余又不免生出两点疑问:第一,这是当地8家单位、企业自发自愿的爱心之举,那么,爱护酷暑中奔波的骑手们,有没有人对此负有法定义务?第二,北京今年六月份的高温已创数十年来同期之最,这仅有“5分钟”的“清凉圈”,是否足以保障骑手们的健康和安全?

对高温下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2012年联合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遗憾的是,在日最高气温屡次突破40℃的这个夏天,很多骑手依然在街上奔波着。当然,快递小哥、外卖小哥的工作不是一直在室外,他们也有进楼送货送餐的时候。但在街上骑行无疑属于室外作业,而且车上有货、衣着较多,中暑等风险也着实不低。难道《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与他们无关?

问题的症结,可能还在骑手们的“劳动者”身份上。无论在宪法还是常识层面,外卖小哥、快递小哥都属于劳动者,这毋庸置疑。但在劳动法意义上,“劳动者”是与“用人单位”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没有明确的用人单位,劳动权益保护往往就很难落实。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就是通过压实用人单位责任来保障劳动者得到“防暑降温”的。与快递或外卖平台签约的骑手们,与平台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目前还存在不同观点,这就导致了骑手们酷暑作业却少有相关单位出来呵护的怪现象。

平台经济之下,新业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的确面临许多新问题。但发展经济需以人为本,无论如何,相关争论都不应成为骑手们奔波在烈日下却无人问津的理由。从目前的情况看,保障骑手等平台劳动者享受到国家的防暑降温政策,有关用人平台应当尽到主体责任。首先,平台对劳动者应承担相关的劳动保障责任,这在当前已成主流认知。如2021年7月,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快递员合理劳动报酬、建立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等要求;2021年8月,厦门市工会发出的一份《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对外卖平台提出要求:外卖员连续送单超过4小时后系统停止派单20分钟;建设外卖送餐员临时驻留点,提供必要的饮水、休息、充电等设施。同时,为劳动者搭建“清凉圈”,平台有这个条件。天气预报是公共资讯,平台可随时掌握,而骑手们的接单时间、连续工作时间等事项,平台完全可以通过其系统设置,避免劳动者连续高温作业。

时令尚未入伏,高温还会出现。对于骑手们来说,“敢休息”“歇得起”,才是他们最好的“清凉圈”。期待平台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有关部门切实担起监管责任,将这样的“清凉圈”早点建好。

[版面编辑: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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