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殿煊(1897年—1934年),壮族,田东县思林镇坛乐村定象屯人。历任中共思林县支部书记、中共田南临时特委委员、思林县苏维埃政府主席、红七军政治部宣传科科长等职。
铁肩担道义一心向革命
1922年,阮殿煊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广西省立(百色)第五中学。刚刚步入中学校门的阮殿煊受到了革命思想的熏陶,他在学校组织发动学校师生投入革新校风运动,提倡民主治校,保障学生权利,因此而受到同学们和进步教师的赞扬。1926年秋天,阮殿煊中学毕业,回到家乡思林县担任县立思林小学校长,他在搞好教学的同时,一边用自己的薪水接济生活困难的教师和学生,一边走村入户,向穷苦人家宣传革命道理,引导群众同豪绅官吏作斗争,为老百姓伸张正义。
1927年初,他与时任思林县农民自卫军总指挥兼第三中队队长黄永达组织发动广大劳苦农民成立了思林县的第一个农民协会,建立了思林县农军。此时,农民革命运动的烈火燃遍了整个右江地区。阮殿煊也在如火如荼的农民革命运动中经过锻炼和考验成长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
劝母退蜜糖广传成佳话
1929年9月,中共广西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后,党组织派人到思林筹建县委和组织红军。同年12月,随着红七军的诞生,思林县工农兵代表会议决定成立思林县苏维埃政府,并选举阮殿煊为苏维埃政府主席。
1930年春节期间,时任思林县苏维埃政府主席的阮殿煊,因刚接管旧政府,公务缠身,很少回家吃饭。一天,阮殿煊母亲到县苏维埃政府看望儿子,在正要返程的时候,碰上苏维埃政府保管财物的小梁。当小梁得知阮妈要上街买蜜糖后就随即把县苏维埃政府仓库里的蜜糖给阮妈。阮殿煊回家后得知家里蜜糖是从仓库里拿的,当即严肃批评母亲:“这些没收来的物品,应归公由政府统一处理,您怎么能私自去拿呢?当官不能搞特权和特殊化,不能图谋私利,贪小便宜,否则就变成了人民的罪人!”阮妈在阮殿煊的耐心教育下,便把蜜糖退了回去,这故事在当时广大群众中传为佳话。
跟着红军走热血洒疆场
在思林县,阮殿煊英勇善战,曾多次率领农军攻打思林县城。1930年夏,红七军在鹧鸪坳伏击前去攻打南宁的滇军。战斗激烈,持续了五个昼夜。他派赤卫军参加战斗,带领群众踊跃支前,抢救伤员,运送弹药,战后还协助红军在那叭村建立临时战地医院。同年秋,阮殿煊调任红七军政治部宣传科科长。1930年7月,在一次群众大会上,阮殿煊将自己家里的田地契约焚烧,把家里的田地分给农民耕种,深得当地穷苦农民的拥戴。
1930年10月,阮殿煊随红七军主力北上江西,在战火纷飞的征途上,他英勇杀敌,屡立战功。红七军于1931年7月到达中央苏区兴国县,与中央红军会合。在中央苏区,阮殿煊参加了第二、三、四次反“围剿”斗争,多次参加战斗。1934年,阮殿煊在井冈山的一次反“围剿”战斗中光荣牺牲,年仅37岁。
在阮殿煊的身上,有着共产党人以身作则、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这正是我们党取信于民、战胜困难的法宝。为大力弘扬革命先烈对党忠诚、廉洁奉公的精神,现今的思林中学在校内建设了阮殿煊铜像小广场,缅怀革命先辈,瞻仰其英雄事迹,田东县纪委监委把它列为“清风之旅”廉洁文化研学的阵地之一,作为广大党员干部接受红廉文化教育的新地标。(田东县纪委监委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