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6日电题:完善全球人权治理的推动者——全球人权治理的中国担当系列评论之四
新华社记者叶书宏
人类共住地球村,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新的历史潮流对全球人权治理提出新的时代要求。中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开辟了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生动而丰富的中国人权实践,不仅为其他国家探索人权道路提供了国别经验,也为完善全球人权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进入21世纪以来,饥饿、贫困、战乱、恐怖主义、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等威胁叠加,对各国人权保障和全球人权治理形成深度挑战。新冠疫情全球暴发,更昭示着人类需要同舟共济的合作思维,才能有效应对全球性风险挑战。
2017年1月1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日内瓦发表题为《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旨演讲,向世界系统阐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这一重大理念以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客观事实为逻辑起点,以全球化进程中风险共担和人类命运与共为基本共识,以全人类的合作发展和权利保障为路径指向,突出共荣共惠、共建共享、平衡包容、和平共生的时代追求,此后被写入多个联合国文件,成为国际人权话语体系重要组成部分。
以发展为驱动的人权实现路径,是推动完善全球人权治理的时代要求。坚持发展是硬道理,是中国人权事业不断进步的根本经验。2022年5月,习近平主席会见时任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巴切莱特时指出:“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人权。要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为人权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当今世界经济面临通胀高企、地缘冲突以及能源粮食安全等挑战,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面临多重困境。今年4月,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一个发展融资论坛上警告说,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正变成一座“海市蜃楼”。中国倡导“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理念并提出全球发展倡议,在当下尤具深意。和平是发展的前提,中国提出全球安全倡议,主张以安全守护人权,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同走和平发展道路,为实现人权创造安宁的环境。
坚持联合国主导下的多边共治,是促进世界人权事业共同发展的重要基础。习近平主席指出:“世界只有一个体系,就是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只有一个秩序,就是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只有一套规则,就是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推动完善全球人权治理必须以坚决维护联合国权威和地位为必要条件。
长期以来,单边主义、霸权主义不断侵蚀全球人权治理体系的权威公正性。在此背景下,中国主张全球人权治理结构要反映国际政治多极化、世界经济全球化、国际关系民主化、世界文明多样性的趋势特点。中国支持发展中国家共同参与全球人权治理的结构改造,不断提升国际人权机构参与主体的民主性和广泛性,提升发展中国家在全球人权治理中的代表权和话语权,使全球人权治理带来的利益由所有国家共同分享,使全球人权秩序建立在公正合理的基础之上。
文明差异不应成为冲突的来源,包容互鉴是人权文明发展的永续动力。《世界人权宣言》提倡文明之间开放包容、互学互鉴,国际人权领域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非歧视原则”。中国提出全球文明倡议,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倡导各方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而个别国家不承认文明多样性,不尊重各国人民选择自身发展道路的权利,打着所谓“人权”“人道”旗号,干涉别国内政,策动颜色革命,造成冲突动荡,引发人道危机,成为当今世界的乱源。
习近平主席强调:“在人权问题上不存在十全十美的‘理想国’,不需要对别国颐指气使的‘教师爷’,更不能把人权问题政治化、工具化,搞双重标准,以人权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文明只有姹紫嫣红之别,绝无高低优劣之分。不同国家、文明和族群之间应平等交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约旦作家萨米尔·艾哈迈德说,中国积极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将促进不同文明的交流互鉴,推进全球人权治理体系有序健康地发展。
“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这是中国推动完善全球人权治理的正确主张,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践行《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更加美好的世界。
(本文来自于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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