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检察技术“云援藏”机制助力高质效办案

日期:06-17

“云端把脉”跨越技术鸿沟

福建漳州:检察技术“云援藏”机制助力高质效办案

近日,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江措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公诉人指控犯罪时,出示了一份远隔千里传来的关键证据:福建省漳州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学鉴定意见书。

这是漳州市检察院建立检察技术“云援藏”机制以来,作出的第一份法医学鉴定意见书。“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鉴定意见没有异议。”庭审结束时,公诉人兴奋地告诉鉴定人、漳州市检察院法医刘龙清。

技术“云援藏”机制的建立,缘起于一场办案困局。2021年6月,正在昌都的漳州市检察院援藏干部法医吴永春提前介入一起命案。当地公安机关认为,此案已有犯罪嫌疑人供述和尸表检验,可以确定被害人是机械性窒息死亡,不必再尸检。被害人家属基于风俗习惯,也坚决反对尸检。

“如果不解剖,无法排除其他死因,万一尸体火化后,犯罪嫌疑人翻供,司法机关将非常被动。”凭借十余年的法医经验,吴永春坚持全面系统解剖的意见,最终得到昌都市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的认可,并做通了家属的思想工作。

果然,案件起诉至法院后,被告人对死因提出了质疑,辩护人也聘请专家,对被害人尸体鉴定意见书与法医病理鉴定报告提出了专业性非常强的论证意见。

为何认定被害人是机械性窒息死亡而非“他因”?如何回答被告人的质疑和专家意见?经昌都市检察院商请帮助,漳州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经过充分论证,对疑问、意见逐条给予回应。

该案开庭后,公诉人根据漳州市检察院法医鉴定中心的回函意见,一一回应辩护人提出的死因质疑。最终,法院采纳公诉人意见,认定被害人系机械性窒息死亡,并作出判决。

此次被动局面虽然及时化解,但没有专业法医人员的痛点,依然是长期扎在昌都市检察机关心头的一根刺。在业务援助期满结束后,如何继续为昌都市检察机关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支持?

“人才援助有期限,但技术援助无时限。”2021年12月,漳州市检察院与昌都市检察院通过视频会议签订了《人身伤害案件技术性证据审查协作机制》。协作机制明确,昌都市检察机关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人身伤害案件过程中,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或者承办检察官认为有必要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时,可委托漳州市检察院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

一根网线,弥合了昌都市检察机关法医技术鸿沟。网线的另一端,是漳州市检察院的硬核法医团队——“全国模范检察官”刘龙清团队。在日常联系中,该团队借助远程视频,就人身伤害案件技术性证据审查中涉及的法医学问题,为昌都市检察机关办案检察官答疑解惑,并对所受理审查的鉴定意见进行调研,分析症结所在,提出解决思路方法和建议举措。

自此,从雪域高原到东海之滨,跨越3000余公里,一份份需要“技术性再审查”的检验鉴定文书驾“云”而来,经漳州市检察院信息技术人员缜密论证,形成客观准确的技术性证据审查报告,再驾“云”而去。“云援藏”机制运行以来,漳州市检察院共办理昌都市检察机关委托的技术性证据审查案件76件,经审查发现原鉴定意见错误5件,其他明显瑕疵18件。

如今,受益的不仅是昌都市检察机关,检察技术“云援藏”机制的服务圈一直在扩容。日喀则市检察院、山南市检察院等单位在办理人身伤害案件中遇到难题,也委托漳州市检察院对法医技术性证据进行审查、出具专家论证意见并远程视频出庭作证,提升办案质效。

[版面编辑:吴越刘钊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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