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于富华决定逮捕

日期:06-12
山东省北京市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北京6月12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山东省政府原参事于富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于富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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