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6月6日电(记者吴光于)6月5日,四川省首个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长江上游(宜宾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宜宾李庄古镇景区揭牌。
该基地由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宜宾市李庄古镇景区管理委员会合作成立,是宜宾市跨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协作的新探索。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依托该基地,探索长江上游“流域管理+行政执法+刑事打击+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多元共治大格局。
打破部门壁垒,携手建设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跨省市开展司法协作,凝聚司法合力共筑生态保护屏障……记者近日在四川省宜宾市采访时了解到,通过各方努力,长江上游水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强化。
四川省宜宾市地处长江上游,金沙江、岷江、长江在此交汇。近年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公安民警、检察官、法官加入河长、库长们的队伍,延伸司法触角,保护生态环境。宜宾市司法机关携手川、渝、滇、黔等省(市)相关部门,不断拓宽长江上游生态司法保护“朋友圈”。
日前,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人民法院、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人民法院、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人民法院、昭通水富市人民法院、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法院在屏山县签订《金沙江流域(向家坝库区、溪洛渡库区)“金丝带2+3”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
据悉,未来5家法院将进一步拓展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能,在环境资源案件受理、案件管辖、执法联动、法治宣传等方面深度协作配合,提升长江上游水资源环境保护的司法保障能力。
强化源头保护,实行严格的损害赔偿制度……2021年以来,宜宾市两级法院通过环境资源审判,责令被告人放流鱼苗16.585万尾、补种树木5465株、缴纳生态修复金587万余元,修复荒山荒坡、被毁河滩等300余亩。
(本文来自于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