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坚决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及省委有关部署要求,省纪委监委在总结去年针对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1+N”专项整治基础上,巩固拓展整治成效,深化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5+N”专项整治,即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1”)、民生领域五个方面突出问题(为“5”)作为全省面上整治项目,从各市自选开展的专项整治中,筛选若干项目纳入省纪委监委总体安排中(为“N”),形成“1+5+N”专项整治工作格局。
按照“开门抓整治”要求,省纪委监委会同省直有关单位、各市纪委监委公布整治重点及监督举报方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收集意见建议,增强整治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坚持清单化管理,对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收到的信访反映问题,即收即交、跟进督办,建立清单台账,实施动态管理,逐一督促解决,形成工作落实闭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既有力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更要对群众信访反映和有关具体问题背后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优先核查处置,重点线索提级办理、直查直办,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