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通过婚外情缓解生活苦闷 却跌进另一个"粉色"陷阱

日期:06-02
法院

正义网贵港6月2日电(通讯员黄宝仪)本以为婚外情可以缓解生活中的痛苦,享受更多乐趣,没想到自己却跌入“粉色”陷阱。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平南县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韦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21年7月的一天,韦某从手机微信上通过“附近的人”的功能添加了曾某为好友。双方互加微信没多久,曾某因家庭矛盾,经常向韦某吐槽心中的不快。韦某很快向曾某表达了好感,对曾某关怀备至、嘘寒问暖,还经常说一些幽默风趣的话逗曾某开心。曾某感觉终于遇到了一个灵魂高度契合的知己,不久后便与对方确立了“婚外情”关系。

韦某得知曾某是已婚妇女,于是经常约其见面,并与其多次发生性关系。曾某因害怕被熟人发现,每次与韦某约会总选择偏远的地方。韦某利用曾某怕事的心理,但又不想让其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便用另一个微信账号虚构一名女子,编造微信聊天记录,谎称已拍到其与男子开房的视频,如果曾某不给钱,就要向曾某亲属曝光其不正当关系。曾某十分害怕,向其微信转账共2.63万元。

被爱情冲昏头脑的曾某并未意识到,自己已陷入了韦某设下的圈套。韦某得到钱后仍不满足。没过多久,韦某一边虚构其生病住院需要钱治疗等理由向曾某借钱,一边隐藏真实身份利用曾某怕事的心理继续向其勒索钱财,共计4.55万元。

慢慢觉得不对劲的曾某反复思考,决定向丈夫坦白。两人到公安机关报案。

检察机关认为,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威胁被害人交付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敲诈勒索罪;其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遂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院公诉意见,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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