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以案促改作为持续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力抓手,把以案促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载体,坚持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强化系统思维。以案促改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必须强化系统思维,始终秉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坚持办案、整改、治理结合,办案、监督、警示贯通。坚持“惩、治、防”辩证统一,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贯通从严“惩”、精准“治”、有效“防”,把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融于一体。
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以案促改统筹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党委(党组)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将深化以案促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述责述廉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统筹协调、综合指导,及时督促指导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认真做好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问题、建章立制等工作,确保以案促改具体任务落实到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强化措施运用。筛选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对典型案件层层抽丝剥茧,精准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精准梳理规律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措施,进一步推动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针对查办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集中查找问题,促进完善治理,推动以案促改走深走实。
强化制度建设。更加自觉地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注重将查办案件与堵塞制度漏洞相结合。通过深化标本兼治,督促职能部门完善制度,健全制度约束,有效防范风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最大限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效能,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建从案件查处、专项整治到完善制度、整顿作风环环相扣、层层深入的整改工作机制。坚持督促建制与保障执行相贯通,发挥“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作用,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