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信任 换来一纸处分

日期:05-31
巡察

“我愿意接受组织对我的处分,因为我没有认真审核材料,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近日,河池市宜州区糖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李某收到处分决定书后愧疚难当。

此前,宜州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宜州区糖业发展中心展开驻点巡察,在查阅该单位各项工程款拨付资料时,发现项目支出比较混乱。

“组长,‘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没有按具体项目进行分类核算,各项目具体支付金额不清,且支付时提供的相关材料也不齐全。”第一巡察组负责财务检查的小石立即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组长。

为了弄清项目的具体支付情况,第一巡察组对“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实地查看,并仔细查阅了项目的所有相关材料。

“项目竣工验收不严谨,验收核定表中多处落款时间留白”“工程款支付手续不完善,未附有合同、预算、决算、进度验收、审计等材料……”听着组员们的问题反馈,第一巡察组组长脸色越来越凝重。

“作为项目的直接负责人,你在拨付工程款的时候有认真检查材料吗?”随后,巡察组长找到该项目的直接负责人李某进行核实,面对巡察组的询问,起初李某信誓旦旦地表示:“工程款的拨付,材料我都有核实的。”

“都核实了?那你自己看看,为什么缺了那么多材料?”面对巡察组的追问和摆在面前的材料,李某含糊其辞,支支吾吾道出了实情:“这次负责的同志,平时做事都比较认真,我非常放心。所以拨付款的申请材料交到我这里的时候,我大致看了一下就签字了。”

“信任是增强干部施展才能、团结带领群众干好工作的动力和底气。但是,工作中我们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监管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够防微杜渐,避免小错酿成大祸。”面对巡察组的谈话,此时的李某方才醒悟,深知自己没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违反了工作纪律。

最后,第一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移交给宜州区纪委监委。经查,糖业发展中心在拨付“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款时,负责初审工作的覃某和财务人员阳某均为临时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离职前,因工程项目需申请支付,负责审核工作的覃某便将部分未完善的材料整理成册交由李某审核签字,李某因过度信任覃某而未认真审核材料即予以签字确认。申请材料交到财务阳某处办理拨款时,阳某看到领导已审核签字,也未再次认真审核便办理拨付手续。最终,致使该工程项目多支付给施工方土地整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40.9万元。

2023年3月,李某因在工作中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该问题负有直接责任,被宜州区监委予以警告处分。同时,该区纪委监委还向糖业发展中心党组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建议其在审核、财务等关键工作岗位要安排编制内工作人员,营造和谐稳定的内部工作环境。并及时完善单位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监管,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河池市宜州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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