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失败的新农保补贴终于到账了

日期:05-23
巡察补贴

“我的新农保补贴7800元今天到账了。”日前,宁明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容淑群接到了明江镇洞廊村离任村干韦某某来电,电话里韦某某难掩激动之情。

去年6月,宁明县委第一巡察组到明江镇洞廊村对民政局开展延伸巡察时,韦某某反映其2020年的新农保补贴还没有发放。

通过与韦某某谈话,巡察组了解到韦某某属于离任村干,定工任职年限有10年,按照相关文件享受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但补贴迟迟没有到账。

群众利益无小事。巡察组立即到镇民政办核实,获知韦某某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有误,导致2020年度的补贴发放失败。

“全县有多少人的情况和这名离任村干一样,没有及时领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巡察组组长找到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询问。

“离任村干新农保补贴发放需要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社保中心以及各乡镇社保所等多个职能部门审批,审批环节多,加上这两年来疫情影响,部分人员的2020年度发放失败,乡镇没能及时上门核实。”工作人员解释。

经核实,2020年度成功发放新农保补贴的有917人,发放失败的有148人,除去已去世等人员,需补发的有68人。

“离任村干新农保补贴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村干部的重视和关爱,各级部门务必真正落实政策,将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打通。”第一巡察组组长在巡察中期汇报会上提出要求。

在巡察组的督促下,县委组织部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落实离任村干的新农保补贴事宜,补发2019年和2020年发放失败的68人,同时发放2021年891名离任村干新农保补贴,金额共计641.89万元。

巡察整改和巡察督办是体现和提升巡察监督质效的重要环节,针对一些被巡察单位存在慢作为、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宁明县委巡察组加强跟踪督办,进一步拧紧巡察整改责任“发条”,压实“一岗双责”,推动“立行立改”,确保巡察整改“清仓见底”,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宁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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