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豪车充当"门面" 男子忽悠其他开通网贷、信用卡套现

日期:05-23
豪车

为了过一把“富豪”瘾

租豪车充当

办案检察官远程提审犯罪嫌疑人。

文某租的部分豪车。

文某租的部分豪车。

开着租来的法拉利、兰博基尼、玛莎拉蒂等豪车充当“门面”,给他人造成非常富有的假象后,以资金周转不畅、承诺支付高额利息等为借口,忽悠被害人用手机开通网贷、信用卡套现,先后诈骗9名被害人百万余元。3月15日,经山东省莱西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文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7万元。

兰某是莱西市某加油站的洗车员。2022年七八月间,一个年轻人经常开着法拉利等不同类型的豪车到该加油站加油并洗车,一来二去,两人逐渐熟悉起来,后互加微信好友,兰某知道了对方叫文某,文某自称是做豪车租赁生意的。

同年8月中旬的一天,文某问兰某想不想跟他一起做,并承诺生意如果赔了由他来担。兰某表示自己没有多少现钱,文某说可以网络贷款。兰某说自己不会弄,文某就拿着兰某的手机操作,在某网贷平台贷款并向某经营部支付了1.9万元,后文某让兰某把微信收款二维码发给他,说晚上还钱。当天晚上,文某开着奔驰车约兰某在某酒店吃饭,其间,文某又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用兰某的手机在另一网贷平台贷款8万元,并通过微信将钱转给了自己,承诺9天之后还钱。

但到了约定还钱的时间,文某一直以资金周转不过来为理由推托。直到案发,兰某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文某现年28岁,曾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22年初刑满释放。出狱后的文某并没有踏实上班赚钱,从2022年4月起,文某在取得别人的信任后,以请求他人帮忙套现、做流水、做任务,为他人办理贷款、信用卡、理财产品,介绍兼职刷单及高利息回报投资项目为诱饵,套取他人在网络贷款平台上的贷款及信用卡上的钱财并转移到自己的账户里。截至2022年10月案发时,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

这些钱都被文某用在高消费上了。从2022年5月开始,他先后在几处租车行租赁路虎揽胜、兰博基尼、玛莎拉蒂吉博力、保时捷911、奔驰G55、法拉利488等多辆豪车,经常带着朋友开着租来的豪车到处吃喝游玩。最疯狂的时候,他曾同时租赁十多辆豪车,每天仅租金就达万余元。据文某交代,花在豪车租赁及维修等方面的费用有40余万元。

另外,文某经常住在莱西市某星级酒店,吃饭主要是点外卖,每天消费都在1000元以上,再加上按摩等其他花销,他在酒店的消费就有20余万元。

在被文某诈骗的被害者中,有干洗店的老板、汽修厂的老板,也有普通工人,被骗最多的达21万余元,最少的也近2万元。案发前文某虽已部分还款,但仍有86万余元无法偿还。

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莱西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如上判决。文某过了一把“富豪”瘾,但迎接他的将是漫长的铁窗生活。

[版面编辑:操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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