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闫文泉决定逮捕

日期:05-17
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北京市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北京5月17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山西省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闫文泉(副厅级)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对闫文泉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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