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寨沙镇寨沙社区拟投入4万元集体资金用于建设办公楼一楼门面,在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社区“两委”按照“微权力”清单中“重大决策类大额资金使用运行流程图”进行履职,依程序形成资金使用方案,确保集体资金规范使用。
“‘微权力’清单罗列出‘三资’管理使用流程步骤,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监督方向,也增强了监督底气……”寨沙镇寨沙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表示。
以“微权力”清单推动集体“三资”管理权力廉洁高效运行,是鹿寨县纪委监委规范集体“三资”监管的一个生动实践。
为实现集体“三资”管理权力运行有章可循、监督治理有的放矢,鹿寨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重点围绕村级大额资金使用决策、财产物资管理、财务收支管理、农林土地资源利用审批等权力运行制定“微权力”清单,以流程图的形式对村级集体资金使用管理进行规范指引,推动村“两委”照单办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单监督,严防集体“三资”管理者用权随意、失范等问题发生。
凝聚合力,织密集体“三资”管理监督网,该县纪委监委构建“委机关职能室+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屯廉情监督网格员”县乡村屯四级联动监督模式,聚焦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关键环节,对项目资金使用、资源资产管理、惠民政策落实等情况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台账、谈心谈话等方式,深挖细查村“两委”干部、队长等在集体“三资”管理中出现的坐支、挪用、贪污、失职、处置不当等方面问题线索,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推动集体“三资”管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22年,鹿寨县纪委监委在“微权力e廉线”监督平台收到举报反映中渡镇贝塘村贝塘屯六队原队长陶某某存在挪用集体资金问题。县、镇纪委两级联动,抽丝剥茧、查明问题。最终陶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被挪用的集体资金全部退还集体账户。
集体“三资”管理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更是群众关注的焦点。鹿寨县纪委监委在强化线下监督的同时,搭建线上“微权力e廉线”监督平台,通过平台公示公开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让群众随时随地参与监督,监管“三资”家底,倒逼“三资”管理者严格规范管理使用,杜绝挪用、挥霍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同时,开通码上举报“直通车”,有序引导群众对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行一键举报,通过高效处置、严查快处、推动整改,切实守好群众“钱袋子”,维护群众利益。
为推动集体“三资”管理常态长效,该县纪委监委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督促乡镇党委、村“两委”跟进调研分析,深化以案促改促治促建,及时健全完善“三资”管理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滋生。并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引导“三资”管理者、基层政策执行者、惠民资金分配者等重点人员举一反三、筑牢思想防线、廉洁履职,着力构建村“两委”干部清白、村务财务清朗、人民群众放心的集体“三资”管理运行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