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李鹃
三明市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志强违规干预插手挂包村工程建设项目问题;武夷山市上梅乡金竹村党支部原副书记王胜元骗取脱贫户钱款问题……近日,福建通报5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释放出对动乡村振兴“奶酪”者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乡村振兴建设政策多、项目多、资金多,容易招来“蝇贪”“蚁腐”。随着乡村振兴不断推进,各地不断加大人、财、物投入。一些别有用心者就此动起歪心思、打起小算盘,把“黑手”伸向乡村振兴领域。有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利用经手的惠农资金、涉农补贴中饱私囊;有的利用职务便利,把村集体“三资”当成“摇钱树”,干起利益输送、“暗度陈仓”的勾当;有的热衷于搞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形象工程,在美丽乡村建设中造“盆景”、搞“一刀切”……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影响政策落实、贻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还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对觊觎乡村振兴“奶酪”的“蝇贪”“蚁腐”,必须严肃查处、坚决惩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看住国家资产、集体财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当前,乡村振兴领域“微腐败”存量尚未清除,隐形变异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又时有发生。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及时纠治规划“翻烧饼”、乡村建设“一刀切”搞运动、盲目决策上项目等问题,严肃查处利用工程建设搞利益输送、贪占挪用惠农资金等腐败案件,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
把监督融入治理之中,创新监督方式、凝聚监督合力,以精准监督护航乡村振兴。从各地查处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看,一些党员干部的腐败“手段”并不高明,之所以能够得手与基层监督力量薄弱、内控机制不全等因素密切相关。要把监督重心下沉到任务最艰巨最繁重的农村,探索完善“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采取片区协作、交叉互查等方式组建专项检查组,盯住“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里的点”,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深化整治“村霸”。要坚持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密切协调配合,发挥纪检监察、巡察、审计联动监督作用,加强监督贯通协同。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推动村级事项公开规范化、精准化、常态化,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阳光公开就跟进到哪里,督促基层权力规范运行。
深化运用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思路,系统治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中央纪委此前印发的《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明确强调,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对新增问题线索严查速办、动态清零,加大线索存量处置力度,严查违纪违法问题。营造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的同时,要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对乡村振兴领域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挖根源、找准症结,通过制发工作提示函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乡村振兴,关键在人,要加强廉洁教育、警示教育,大力营造廉洁氛围,涵养清风正气,引导广大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担当作为、奋发进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