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搁置8年的棚改征拆补偿款到账了

日期:05-13
棚改梧州市公房房屋住房保障

“征拆补偿款到账了,压在我心里8年的大石头终于落下了!”3月31日,梧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接到棚改拆迁户区大姐的电话。

去年11月25日,驻梧州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收到一封群众来信,信访人是5位耄耋老人,信上反映2015年他们响应政府棚改号召,与市公房管理中心签约共同出资重建居住的两幢直管公房,但房屋拆除后一直没有重建,也未作任何补偿。

“这笔棚改征拆补偿款为什么8年都没有落实?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猫腻’?本应安享晚年的5位老人在房屋拆迁后‘被迫’在外租房8年之久,有关部门是否存在不作为行为?”接到信访件后,该纪检监察组组长分析。

随后,该纪检监察组立即向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了解该房屋性质、棚改拆迁历史、房屋拆迁后共有产权人安置、棚改拆迁款落实进展等情况。经了解,信访件中提到的梧州市东中路万寿巷10号、16号为混合产权的危旧直管公房(产权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与共有产权人共有),2015年列入梧州市危旧直管公房棚户区改造计划,2016年底房屋拆除,拆除后房屋共有产权人暂自行租房居住,待房屋建设完成后再进行回迁。后来由于棚改政策有所调整,有关部门将这两幢直管公房从棚改计划中调整出来,暂不进行改造,共有产权人的产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征收。但由于棚改政策变化、财政专项资金不足等原因,一直未能落实补偿款。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要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能遇到困难就退缩,要想尽一切办法克服困难,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归属感。”随后,驻梧州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督促推动市住建部门积极对接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对策,解决征拆补偿款问题。

与此同时,驻梧州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主动对接驻梧州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通过“组组联动”的方式,推动市住建部门、财政部门共同研究如何尽快落实棚改征拆补偿款,维护5名弱势群体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为民办实事、解难题。

最终,经相关部门多次商讨,决定盘活住房租赁补贴存量资金用于棚改征拆补偿,并获得梧州市政府批准。

2023年3月23日,驻梧州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组织5个共有产权业主(或家属代表)召开了东中路万寿巷10、16号征拆补偿款发放现场会。会上,5个共有产权业主(或家属代表)提交了产权证原件,并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签订了产权收购合同。

3月30日,587266.8元补偿款陆续发放至共有产权业主(或家属代表)账户,困扰5位老人、5个家庭长达8年的“急难愁盼”问题终于得到解决。(梧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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