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文明行为,提升广大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引导社会文明风尚,持续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浓厚氛围。4月27日上午,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主办,南岗区委宣传部、哈西街工委承办的哈尔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八进”活动暨文明风尚行动启动仪式举行。
《哈尔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八进”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日常生活,提高人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重要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落实全市创城会议发出的“一座城、一起拼、创城必赢”动员令、打造宜居幸福之都的重要环节,引导全市市民进一步发扬城市主人翁精神,争做文明行为的参与者、践行者,争当文明风尚的引领者、宣传者,播文明行为、维护文明风尚、塑造城市形象、汇聚振兴力量。启动仪式上,5位市民代表作倡议发言并把“文明行为·我来代言”明信片投进邮筒,向市民代表颁发“哈尔滨市文明行为宣传员”聘书。
据了解,今年是《哈尔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3周年,为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之上,出台了《哈尔滨市文明行为“五要五不”新规范》,在全市广泛开展《哈尔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公园、进广场、进学校、进网络、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窗口等“八进”活动和五要五不新规范宣传活动,大力倡导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用餐、文明上网、文明养宠、文明观影、垃圾分类等文明风尚,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引导广大市民强化文明意识、公德意识和秩序观念,将公民道德基本规范转化为内在要求和实际行动,让文明成为最美的城市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