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郭宝庆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期:04-27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烟台市检察机关受贿罪

正义网北京4月27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郭宝庆(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宝庆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郭宝庆利用担任庆云县县委书记、德州市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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