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村务监督委员会盯牢“小微权力”

日期:04-26
村务监督

近日,庆阳市合水县太白镇连家砭村曹家寺组组长王某,利用职务便利,将集体土地流转费7000元据为己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一问题的及时发现查处,得益于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有力履职。

此前,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对曹家寺组财务管理情况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曹家寺组10.12亩集体土地流转费未入账。他立即将这一情况报告镇纪委,镇纪委随即开展核查,很快查清了该问题。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梳理村级“微腐败”表现形式、案件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务监督机制,确保村级权力规范运行。

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充实全县80个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力量,明确每村设村监会主任1人、委员2人。

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务、财务管理情况,受理和收集村民意见建议,列席村“两委”会议,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两委”成员履职情况,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提出村务管理建议。

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什么、如何监督这一共性问题,县纪委梳理3大类25项乡村小微权力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9类75项村级组织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目录,列出权力运行每一个关键环节的风险点,编印成监督工作手册,让村级监督更加精准。

同时,县纪委监委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定期组织培训,及时推送相关政策法规等信息,引导村务监督委员会立足村情实际,把准角色定位、找准监督切口,精准有效监督。截至目前,全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共开展监督146次,推动整改问题32个。(供稿周华编辑毛玉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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