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反间谍法拟完善关于网络间谍行为的规定

日期:04-22

本报讯(记者孟亚旭)4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4月24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委员长会议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反间谍法修订草案、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等。”臧铁伟表示。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2022年8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12月第三十八次会议对反间谍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

臧铁伟说,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完善关于网络间谍行为的规定,针对信息网络的特点,明确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等针对国家机关、涉密单位或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的网络攻击、侵入、干扰、控制、破坏等活动,属于间谍行为。二是,平衡赋权与限权,增加救济程序,规定经采取相关措施,涉及间谍行为的网络安全风险或者信息内容已经消除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作出恢复传输和相关服务的决定。

臧铁伟介绍,反间谍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通过中国人大网共收到112人提出的201条意见。“普遍认为,修订反间谍法是完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重大举措,修订草案坚持问题导向,丰富完善了反间谍工作职权、工作保障,与其他法律法规进行了有效衔接,为打击间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他说,社会公众就进一步修改完善修订草案提出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善间谍行为的定义,增加有关网络间谍的规定。二是,明确国家安全机关指导安排宣传教育的职责。三是,平衡反间谍工作与保护个人、组织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加强在反间谍工作中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内存

现行反间谍法前身是国家安全法

反间谍法是我国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第一部重要法律,也是规范和保障反间谍斗争的专门法律,为维护国家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臧铁伟介绍,现行反间谍法前身是1993年制定的国家安全法,主要规定的是国家安全机关履行的职责,特别是反间谍方面的职责。2014年,在原国家安全法的基础上,修订出台了反间谍法。

“当前反间谍斗争形势极为严峻,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各类间谍情报活动的主体更加复杂、领域更加广泛、目标更加多元、手法更加隐蔽。”他说,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修订反间谍法,是新形势下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加强反间谍斗争的需要,是推动反渗透、反颠覆、反窃密斗争,确保国家安全的有力法治保障。

臧铁伟介绍,在反间谍法修订草案审议和修改过程中,注重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党中央对反间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更好维护国家安全。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现行反间谍法实施中存在的“间谍行为”范围较窄、安全防范制度不健全、行政执法赋权不足等重点难点问题,完善相关法律规定。

三是,妥善处理赋权与限权的关系,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监督制约。

四是,注重系统观念,立足我国反间谍工作实践,做好相关法律衔接,健全完善中国特色反间谍法律制度。

他说,反间谍是国家安全重要领域,反间谍工作本质上是反渗透、反颠覆、反窃密斗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反间谍工作,对加强反间谍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中央对反间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反间谍法修订草案在总则部分增加“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思想和“标本兼治,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国家层面的反间谍工作协调机制;在相关措施上明确“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质量的安全保障高质量的发展。文/本报记者孟亚旭

统筹/徐锋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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