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王晓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晓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消费卡、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消费卡、接受宴请;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晓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晓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东营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