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借了可不用还?团伙借此骗了92万余元

日期:04-13
如东县

正义网南通4月13日电(通讯员宗晓丽张洪阁)“办理贷款不用归还,六成用来打点银行的工作人员,我们拿剩下的四成。”面对如此荒唐的言论,钱女士不仅相信了,而且贷款54万元。2023年2月,经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翟某、赵某、冒某等8人以犯诈骗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刑期。

2021年5月,钱女士的闺蜜冒某告诉她一个“弄大钱”的方法,并称“有门路的人才能弄到。”钱女士当时因做生意缺少周转资金,一听冒某的话,心动不已,于是跟着冒某去见了赵某和翟某。赵某和翟某自称是银行工作人员,负责办理贷款业务。钱女士出于对闺蜜冒某的信任,当场将手机全权交给赵、翟二人操作。一星期后,钱女士便收到了赵某发来的23万余元,缓解了资金周转问题。但没过几天,多家银行“催促还款”的短信接踵而至,这时钱女士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经查,赵某通过微信贷款群与翟某相识,翟某提出可以给客户办银行贷款,自己负责具体操作。但二人办理的贷款并非所谓的“特殊贷款”,而是银行推出的信用贷款,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利息。赵、翟二人利用被害人征信套取银行贷款,先转入自己账户,然后将贷款的四成转到被害人账户。

为扩大客户群体,赵某物色了包括卢某、孙某在内的6位介绍人,承诺给予贷款金额的10%作为好处费。卢、孙二人利用人脉帮助赵、翟二人介绍客户,帮助赵、翟二人在如东、如皋等地通过办理贷款、信用卡透支、手机银行操作等方式诈骗92万余元。

如东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某、翟某等8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其中被告人赵某、翟某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冒某等人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分别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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