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沙:"水葫芦"尽消 绿水绕城流

日期:04-13

贵州金沙:

整改前,“水葫芦”覆盖了整个河面。

整改后,河水干净,水流畅通。

整改后,河水干净,水流畅通。

“水面上漂浮的‘水葫芦’不见了,水干净了,臭味没有了……”近日,贵州省金沙县检察院检察官程莹到辖区偏岩河古楼社区段回访时,周围群众由衷地感叹道。

偏岩河是乌江的支流,流经金沙县境内。今年2月,金沙县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称偏岩河古楼社区段有大量“水葫芦”侵占河道,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给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安全隐患。

“一眼看过去,枯萎发黄的叶子密密麻麻地覆盖在水面上,密集程度让人头皮发麻,完全看不出哪里是岸、哪里是河!”看着眼前的河道,办案检察官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检察官在现场提取了部分覆盖水体的植物样本,经与各类植物图片特征、生长习性等仔细对比分析,确认该植物就是外来入侵生物凤眼莲,俗称“水葫芦”。

“我们发现偏岩河古楼社区段水流比较平缓,水体富营养化比较严重,‘水葫芦’就在此迅速生长,覆盖了整个河面。河面还漂浮着死鱼,有明显臭味。”检察官介绍道。

检察官通过无人机测算,确认被覆盖河面约2公里长,涉水面积60亩以上。

“这些‘水葫芦’长得太快了!隔几天不见就看不到水面了。夏天叶子绿油油的像足球场,冬天叶子黄得像盖了一层黄泥巴,我们挑水浇菜,都只能用锄头捞开一些才能勉强看到水面。”调查中,一名正在农作的群众向检察官反映。

金沙县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以宣告送达方式向县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发出“水葫芦”整治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及时打捞、清除“水葫芦”,保障水域生态安全。

接到检察建议后,县水务局、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及时向县政府汇报情况。两家单位随即开展了“水葫芦”整治专项行动。目前,偏岩河古楼社区段的“水葫芦”已清理完毕。

(通讯员粟龙羿谭朝波)

[版面编辑:郭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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