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案件真相 30多年前的故意伤害案终落判

日期:04-12
检察院故意伤害案

检察官引导侦查人员调取立案文书及相关材料等进行深入分析,形成完整证据链后,依法启动追诉程序——

这起30多年前的故意伤害案终于落判

正义网讯(记者刘立新通讯员蔡艺婷陈琳娜)近日,河南省禹州市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被害人家中回访,被害人的家属对该院察微析疑还原案件真相、协同多方开展司法救助表示感谢。至此,这起30多年前发生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这起案件发生在1991年5月的一天,禹州某村的徐某得知同村村民张某拿到了1000元工资后心生歹意,趁着夜色入室盗窃。盗窃过程中,徐某误以为张某醒来,慌乱之中击打了张某的头部后逃跑,致使正值壮年的张某重度残疾,卧床17年后离世。

其间,张某的家人多次上访,虽然通过调解拿到了徐某家人支付的2万余元赔偿金,但徐某一直逍遥法外,不知所终。

2020年5月,公安机关经过摸排将徐某抓获。犯罪嫌疑人销声匿迹近30年,这起案件是否已过追诉时效?还能追究徐某的刑事责任吗?

禹州市检察院遂启动检警协作模式,检察官多次与侦查人员会商研判,引导调取相关立案文书及信访材料等进行深入分析,并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最高法发布的相关文件为依据,最终,检警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确立了在溯及力适用上采用从新原则、在追诉时效上遵守从旧兼从轻原则的办案思路,依法启动追诉程序。

追诉时效难题解决了,讯问中又遇到了新问题。“我当时只是经过,根本没有进入张某家,他受伤与我无关!”讯问时,徐某辩称自己并未进入张某家中。对此,禹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列出详细侦查提纲,引导侦查人员扩大取证范围,调取原始案件材料及证据,重新询问附近村民、被害人近亲属等相关证人,通过时间线证明了案发当晚徐某进入张某家中,排除了他人作案可能。

同时,由于证据链中的法医鉴定意见与医院病历在伤情认定方面存在矛盾,办案检察官先后三次实地走访权威鉴定机构,经分析鉴定,确定张某所受伤害为外力一次性击打所致,排除自伤或追赶过程中摔倒等可能性。

在完整的证据链条面前,徐某故意伤害张某的事实排除合理怀疑,最终通过间接证据实现“零口供”定罪。2022年,经禹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六年。被害人家属郁结多年的委屈随着案件的判决得以纾解,笼罩在张某家人心头30多年的阴霾终于消散。

检察官了解到,张某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因伤致残后,整个家庭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为张某医治又花费了高额医疗费,家庭陷入困顿。该院认为被害人家属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于2022年10月协调多方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被害人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缓解了被害人家庭的经济负担。

[版面编辑:李瑞]

河南焦作山阳:支持起诉+释法说理让侯大妈老有所养 画里有话丨织密水网惠民生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