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家村的这15户村民为什么领取了种植业保险理赔款,又领取种植业保险理赔款农户务工费呢?”不久前,四川省中江县委第一联动巡察组进驻冯店镇开展提级巡察,工作人员在查看农业保险相关资料时,发现童家村有15户村民在2021年种植业保险分户定损清单上签字,还以种植业保险理赔款农户务工费的名义领取了相关费用。
经与保险公司了解,在办理种植业保险赔偿过程中,保险公司出具定损清单,并由村委会联系村民签字后,便将保险理赔款直接打到村民账户上,并无种植业保险理赔款农户务工费一说。随后,巡察组工作人员实地走访相关村民了解情况。
“老乡,请问您家里2021年参加种植业保险了吗?”
“我没参加,只是有一次村干部让我在种植业保险分户定损清单上签字,签完字后我领了50元钱。”
经过实地走访,巡察组发现这15户村民对种植业保险分户定损清单上核定的赔款金额均不知情,只是在村干部的安排下,将保险公司打到村民账户上的理赔款再转到村文书的账户上,并在定损清单和农户务工费清单上签字,领取了50元务工费。随后,巡察组工作人员找到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某某询问情况。
“2021年童家村种植业保险村民实际领取的金额和定损清单上不一致,请你说明一下情况?”面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的发问,以及出示的证据,刘某某承认了自己的问题。原来,童家村村委会通过集体研究,在2020年和2021年用村集体资金分别购买种植业保险5919.84元、12534.78元,2020年、2021年通过虚报23户种植户受损面积共获取保险赔偿款34525.54元,在支付农户务工费和冲抵购买保险的村集体资金后,将剩余的理赔款存入村文书个人账户,计划用于村委会日常开销。
“那其他村会不会有以虚报种植户受损面积获取保险赔偿款的情况呢?”带着疑问,巡察组又对同时巡察的该镇禾加村的种植业保险情况进行核查,果然发现该村也存在相同情况。禾加村在2020年和2021年用村集体资金分别购买种植业保险11139.44元、17487.77元,2020年、2021年通过虚报28户种植户受损面积获取保险赔偿款53801元,在支付农户务工费和冲抵购买保险的村集体资金后,同样将剩余的理赔款存入村文书个人账户,拟用于村委会日常开销。
随后,巡察组将有关问题线索移送给中江县纪委监委。该县纪委监委对童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某某,禾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某某等人立案审查调查,目前案件正在查办过程中。(通讯员杨茂欧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