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消息,4月9日上午,山西省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发布消息称,为改善空气质量,禁止城区露天烧烤,违者没收工具并罚款,此事引发热议。
4月10日,大皖新闻记者致电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回应大皖新闻记者称,目前此事由当地区委区政府统一回应,可以联系区委宣传部了解此事。随后,大皖新闻记者致电晋城市城区委宣传部,但工作人员并未对此事进行回应。
4月10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再次查询“晋城环保发布”微信公众号时,却发现4月9日发布的标题为“晋城城区:禁止任何露天烧烤!”的消息已被删除。
4月10日,大皖新闻记者采访了晋城市经营烧烤的商户,对方告诉记者,当地对烧烤行业禁止露天烧烤已有多年,并且烧烤店内必须配备油烟净化器。
官微曾发布“禁止任何露天烧烤”
4月9日上午,山西“晋城环保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标题为“晋城城区:禁止任何露天烧烤!”的消息。该消息称,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守护城市的蓝天白云,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发《通知》,进一步推进市区露天烧烤污染整治。
《通知》要求,流动的经营性露天烧烤、非经营性露天烧烤将依法进行取缔、清理。对违反上述相关规定的单位及个人将责令其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通知》称,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晋城市城区建成区范围内(小区、公园、景区、广场、学校门口等)露天烧烤,或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设备。对固定门店的露天烧烤予以严格处罚。有固定经营门店的烧烤类餐饮店,经营期间不能出现违法露天烧烤,对擅自进行露天烧烤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流动的经营性露天烧烤依法进行取缔。对流动烧烤摊点,采取逐个清理、逐个取缔,坚决防止反弹,对取缔后仍在露天烧烤的依法予以处罚。对非经营性露天烧烤进行警告、清理。对违法占用公共空间进行非营业性露天烧烤的,进行教育和劝阻,不听劝阻的依法予以处罚。
此外,对违反上述相关规定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责令其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该《通知》落款时间为2022年4月3日。
当地烧烤商户称店内必须配备净化器
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通知》发布后,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和热议。不少网友对此通知表示异议。
4月10日,大皖新闻记者采访了晋城市城区一家烧烤店店主,对方向记者介绍,他从事烧烤行业已有9年时间。据该店主回忆,2017年,晋城市曾进行烧烤行业整顿,要求烧烤店必须有烧烤净化车;2018年,要求烧烤炉和烧烤净化车必须进入室内。“2020年要求烧烤店用高效的油烟净化器,现在店里不允许用碳炉子,只能用电或者用气。”该店主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净化器都是店家自己配备,不配备不允许经营。
该店主告诉大皖新闻记者,他也注意到这两天网上都在转发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发布的禁止城区露天烧烤的通知。他说之前只是对烧烤行业禁止露天烧烤,但是这次禁止个人露天烧烤,影响还是挺大的。
4月10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再次查询“晋城环保发布”微信公众号时,却发现4月9日发布的标题为“晋城城区:禁止任何露天烧烤!”的消息已被删除。
4月10日,大皖新闻记者致电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回应大皖新闻记者称,目前此事由当地区委区政府统一回应,可以联系区委宣传部了解此事。随后,大皖新闻记者致电晋城市城区委宣传部,但工作人员并未对此事进行回应。
来源:大皖新闻
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