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唱《铁窗泪》的落马局长,贪腐近20年,曾一次收200万感谢费

日期:04-10
陕西省落马铁窗泪

最新一期陕西省纪委监委主办的《党风与廉政》杂志刊发了《若念“铁窗泪”何来“愁啊愁”——陕西省自然资源执法局原局长陶虎生案警示》以及陶虎生的忏悔书(节选)。文章介绍,在被称为“中国煤炭黄金10年”起点的2002年,时年41岁的陶虎生出任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规划与评审中心副主任。

这是一个肩负全省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矿产储量评审等重要工作的岗位,同时也承担着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的职责。陶虎生的贪腐之路正是从这一时期开始的,至2021年被查,时间跨度长达近20年。

爱唱《铁窗泪》的落马局长,贪腐近20年,曾一次收200万感谢费

自述:开始心里怦怦直跳

后来慢慢习惯了

公开履历显示,陶虎生出生于1961年7月,陕西省周至县人,1984年7月大学毕业后,进入陕西省地矿局(现为陕西地矿集团)工作。

学生时代的陶虎生比同龄人更加自律,因为家里穷,他学习很刻苦,希望通过知识改变命运。“年少的我,志存高远,一直在追逐自己的梦想。”这种劲头,一直保持到他参加工作后。

陶虎生的付出得到了组织的认可。一名早年与陶虎生共事的退休干部告诉记者,在陕西省地矿局工作期间,陶虎生表现得很积极,进步也很快,“他这个人为人仗义,也很能吃苦,一直都是业务骨干。”

1996年3月,参加工作仅12年,35岁的他就出任陕西工程勘察研究院院长。之后的22年间,陶虎生的事业步入快车道,几乎每两年就换一个岗位。

在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工作多年,且长期担任部门“一把手”,陶虎生可谓“浑身上下都是权力”。在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规划与评审中心副主任的任上,陶虎生得以近距离接触很多煤老板,互动频繁:他利用职权为对方提供方便,对方则以“感谢费”为名向他进行利益输送。

“开始给500元信封,拿在手上,心里怦怦直跳。后来慢慢习惯了,心也不跳了。”陶虎生在忏悔书中坦言,逢年过节,他都能收到老板们送来的大大小小的红包,“特别是春节前夕较多,元旦、中秋、端午,零星也有。”

小节失守即是大节不保的发端。特别是2007年担任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规划与评审中心主任后,当陶虎生看到身边的老板朋友们在他的帮助下日进斗金、住豪宅开豪车时,他已经不再满足于逢年过节收受礼品礼金了。

陶虎生的一个朋友想收购煤矿,希望获得便利条件。陶虎生爽快答应,事后对方给他转账200万元作为感谢费,他心安理得收下。另一个与陶虎生关系密切的老同学,同样得益于陶虎生的帮助,顺利承揽了全省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煤矿储量勘探等多个项目,先后送给陶虎生130多万元。

矿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与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养肥”了陶虎生的“胆”。经查,陶虎生通过手中掌握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矿产资源储量评审、采矿权证办理等权力,累计索取或收受22名矿产私营企业主贿赂860多万元。

《党风与廉政》杂志文章介绍,矿产资源开发领域腐败问题危害十分严重。少数矿产私营企业主通过单井扩大、再扩大等方式进行虚假矿产资源整合,或者通过协议取得的方式获得矿产资源,再以股权转让代替矿业权转让的手法从事倒卖矿产资源活动,给国家带来重大损失。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领导干部与矿产企业大肆进行权钱交易,不仅在经济上共同攫取国有资源,而且严重污染政治生态。

退休一个月后被查

公开资料显示,陶虎生2021年8月退休。一个月后,2021年9月,陕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陕西省自然资源执法局原局长陶虎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党风与廉政》杂志文章介绍,2022年4月,陶虎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审查调查结果显示,陶虎生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矿区范围划定,采矿权设立、延续、变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违纪违法金额合计达990多万元。此外,陶虎生还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2022年8月,据高检网消息,陕西省自然资源执法局原局长陶虎生(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陶虎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商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陶虎生在担任陕西省国土资源规划与评审中心副主任、主任,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监察局副局长、局长,省自然资源执法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党风与廉政》杂志文章还称,年轻时,陶虎生对曾风靡一时的《铁窗泪》津津乐道,“月儿啊弯弯照我心,儿在牢中想母亲,悔恨未听娘的话呀,而今我成了狱中的人。”如果他真能听懂这首歌背后的深意,又何来今日的“铁窗之愁”。

陶虎生简历

陶虎生,男,汉族,1961年7月生,陕西周至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7月至1996年3月,陕西省地矿局干部,综合队副队长、队长;

1996年3月至1998年10月,陕西工程勘察研究院院长;

1998年10月至2001年11月,陕西省地矿局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

2001年11月至2002年2月,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

2002年2月至2007年1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规划与评审中心副主任;

2007年1月至2011年6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规划与评审中心主任;

2011年6月至2015年4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

2015年4月至2017年6月,陕西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陕西省国土资源监察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2018年5月至2019年2月,陕西省国土资源监察局局长(副厅长级);

2019年2月至2021年8月,陕西省自然资源执法局局长;

2021年8月,退休。(简历来源:陕西省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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