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万元物业费该不该核减?检察机关查明真相为企业挽回损失

日期:04-08

4.9万元物业费该不该核减

长沙岳麓:查明真相为企业挽回损失

正义网讯(记者张吟丰通讯员邹甜)“多亏了检察机关精准、专业地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我们这些经营者才能够安心做事。”近日,经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一起因“挂账”导致的物业合同纠纷案得到法院改判,乙公司4.9万余元物业费得到核减。

2020年4月,原告甲公司因与被告乙公司发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向岳麓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空调费合计15.3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和全部诉讼费用。同年6月,岳麓区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7万余元,驳回甲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该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但在执行过程中,乙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申请再审。

2022年3月,长沙市中级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认为,乙公司提交的付款申请单、结算清单及银行汇款凭证等新证据并非原件,真实性存疑,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同年4月,乙公司向岳麓区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该案关键在于乙公司的申请监督诉求是否合理,其提交的新证据是否具有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承办检察官要求乙公司提供财务资料原件进行核对,并联系在财务资料上签名的多名财务人员进行谈话。

经查,2015年9月至2019年9月,甲公司承租了长沙某公司商铺,将其中375平方米租给乙公司开设咖啡餐厅并收取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甲公司通过在乙公司咖啡餐厅进行“挂账”消费的方式抵扣上述费用,双方定期进行对账和付款。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乙公司以“挂账”消费等方式已支付物业管理费4.9万余元。

在全面掌握案件情况后,岳麓区检察院及时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对新证据进行质证、辩论。听证员一致认为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民事监督意见。2022年7月,岳麓区检察院向岳麓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得到法院采纳。日前,法院依法作出改判,乙公司4.9万余元物业费得到核减。

[版面编辑:吴越]

春风吹暖春经济 释放“花效应” “赏花经济”激活旅游消费 春风吹暖春经济 以花为媒打造消费新场景 助力春日消费“热”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