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鄄城:工人拿到工资企业恢复经营,双赢!

日期:04-07

某装饰公司是当地一家民营企业,因疫情期间销售额大幅下降,加之工人未及时复工耽误了施工进度,公司以此为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公司大门被工人堵了好几天,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检察机关能不能帮助解决?”该装饰公司负责人2022年底来到山东省鄄城县检察院,请求解决这一棘手问题。

鄄城县检察院立即成立办案组,检察官第一时间联系工人张某等人,积极安抚其激动的情绪,详细了解被拖欠工资的具体情况。“我们和公司打过官司、也进行过仲裁,但都没见效。”张某愤愤不平地说。

考虑到务工人员的不易,以及民营企业受客观因素影响的艰难,检察官决定到该装饰公司实地走访调查。据了解,该公司2021年3月雇用张某等11名农民工从事装修工作,工程完工后,公司却拖欠13万元工资一直未付,工人多次讨要未果,这才上演了拉横幅、堵门的事情。

“‘烦薪事’涉及农民工合法权益,必须妥善处理,而保企业就是稳就业、保民生。两者必须统筹兼顾,都要想方设法解决好。”为达到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又化解他们与企业的矛盾纠纷,该院决定上门听证释法说理。听证会围绕劳动关系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全面审查,并对双方具体行为进行法律分析。

检察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理清脉络、明确责任等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张某等11人如愿以偿拿到工资,某装饰公司也恢复了经营。

鄄城县检察院还针对此案暴露出的用工制度不规范问题,依法向行政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规范小微企业用工制度,强化风险防范;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该院对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焦点问题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担当作为,采取“院领导包案+上门听证”方式公开审查办理,积极搭建沟通桥梁,既解决农民工的“烦薪事”,又为企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办案检察官说

“如果某装饰公司坚持以企业利益受损为由不支付劳动报酬,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不仅对企业经营无益,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而张某等人以堵门、拉横幅方式讨薪也属违法行为。考虑到此案涉及多人,为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农民工讼累,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检察机关‘一手托两家’,在纠正企业经营观念的同时,引导农民工理性维权、依法讨薪。”鄄城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副主任张东生说。

[版面编辑:李君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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