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田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期:04-06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乐山市检察机关受贿罪

正义网北京4月6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田杰(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田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田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局长,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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